捞尸人
江红鸾苏醒时,脑子还昏昏沉沉的。
她试图动弹,却发现双手双脚被精巧的绳结扣住,腰肢被迫弓起,呈现出一个令人羞耻的M型姿态。
“哼,这种程度的绳子,我一下就能挣开……”她心中想着,猛得发力。
然而,刚一动弹,她便察觉不妙:这个造型极难借力,更难受的是,那些绳索随着她的挣扎愈发收紧,深深勒入肌肤。
“古法牛筋绳。”
李白坐在一旁的椅子上,姿态悠闲,仿佛在欣赏一件艺术品。他声音里带着戏谑:
“原理是在编绳中混入牛皮制成的螺旋长条,再经特殊鞣制。粗糙的牛皮表面摩擦力极强,一旦受热或接触汗水,纤维吸湿膨胀,孔隙闭合,绳结便会彻底锁死……根本挣不开。”
“……你想干什么?!我警告你不要乱来!”江红鸾咬牙切齿,脸颊因羞愤而涨红。
“谁让你来偷‘天枢’的?”李白反问,“你刚才是怎么隐身在墙壁里的?你究竟是什么身份?”
“哼!跟你这种麻瓜根本解释不清楚!”江红鸾别过头,语气倔强,“总之,你记得现在惹了不该惹的人就行了……你回来!”
李白却已转身离去,留下江红鸾独自以羞耻的姿势被困在工作室中。
宽敞的工作室里,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江红鸾空有一身本事,却在李白精湛的绳技和特制的牛筋绳下无从施展。
数小时后。
工作室的门被推开。迷迷糊糊睡了一觉的江红鸾瞬间惊醒,像被按了电钮般猛地抬头,咬牙大吼:“李白你这个死变态……咦?”
进来的却不是李白,而是苏晓棠。作为少数拥有工作室开门权限的人,她此刻本有要事,却在看清江红鸾的瞬间,彻底忘了来意,只是目瞪口呆地盯着被绑成M形态的江红鸾。
她一边捂着眼睛,一边从指缝间偷看,语气慌乱地道歉:“对不起哈……不知道你们玩这么大……”
说完,她忙不迭地后退,重新关上了门。
“喂!喂!”江红鸾彻底蒙了,直到门被关上才反应过来,大喊:“救命!救命!”
吱嗄——门又开了一条缝。江红鸾以为自己的呼救被听见,却见苏晓棠并未进来,只是伸进一只手,手上拿着手机。噼啪噼啪,闪光灯亮了几下,那只手又飞快地缩了回去。
“救命啊……”江红鸾无助地叫着,心中涌起一股不祥的预感。
又过了几个小时。
李白终于回来。还没等他开口,江红鸾已经崩溃:“我受利家雇佣……”
……
利家。
李白没听过这个名字。
实际上,连大多数香港年轻人都未曾耳闻。但在老一辈香港人心中,利家是比首富李家更显赫的豪门。
利家发家于被称为“鸦片大王”的利希慎。
如今,利家拥有铜锣湾半壁江山及大量其他地块的土地产权,这源于19世纪初的秘密囤积,按当前市值约5000亿规模;
家族信托持有的美元资产、海外军火贸易分红及未上市物业,总价值保守估计达9000亿港元;
还有其他隐形资产……
利家才是真正的香港首富家族。
但利家行事隐秘,一些圈内人才知道“利老太”这个名字,普通人根本没听过。
沈乐怡最后总结:“利家很神秘。”
李白又问:“那你知道利景行么?”
沈乐怡思索片刻,说:“应该是利家第三代,听说过这个名字,似乎是个私生子。”
李白问:“他有钱吗?比如一百亿?”
沈乐怡笑了,知道李白还在为融资的事情苦恼。但利家第三代一个私生子怎么可能有一百亿呢?利老太才有。但利老太神秘到连百亿富豪圈也无从接触。
“哦~”李白点点头。
这时,沈乐怡问李白:“BOSS,我听说你在工作室玩特殊的游戏……”
那几张照片在“黑奴群”都传疯了!
沈乐怡劝道:“但还是要注意一下尺度,这都快两天了,BOSS你千万别闹出事啊。”
李白点点头,沈乐怡说得对。
江红鸾身上榨不出什么东西了。
她能隐身,靠的是一种光学迷彩服装。
她受利景行委托,来拿到“天枢”,什么方法都可以。
至于为什么,她不知道。她只是一个“奇物猎人”,专门以完成各种任务拿到赏金为业。当然,如果能够独力拿到奇物,她也会进行拍卖,酬金更丰厚。
而“天枢”之所以是“奇物”,按照江红鸾的理解,是因为它使用了“不该存在于世间的工艺”。这种东西,价值很高。
回到工作室,李白放开了已经被绑了48小时的江红鸾。江红鸾立刻瘫软在地上,像是一滩水。
“你去办一下报名手续,我对你说的拍卖很感兴趣。把‘天枢’拿过去拍,顺便还可以通知一下利家那个私生子,他有兴趣就过来拍。”
面对李白的吩咐,江红鸾觉得不可思议。首先,她偷东西被抓了;其次,她被他折磨了48个小时,他竟然还能/还敢吩咐她做事?!
“……你!”如果不是一点力气都没有,江红鸾都想弄死这个魔鬼!
“开工啦,拿工资不用做事咩?”李白调侃江红鸾,“过去两天算你三倍工资好啦。”
啊!江红鸾低吼一声,转身就跑。
从内向外推开工作室大门,江红鸾用尽了力气。但已经看到逃生希望的她,却被一张毯子包了起来。苏晓棠怜惜地看着她,那意思是,看把这姑娘折腾的。然后,她把江红鸾送到VIP休息室休息去了。
等我恢复体力……等我恢复体力……江红鸾在那里运气。虽然法制社会不能杀人,但她至少要痛扁李白一顿!
这时,手机响了,屏幕上显示‘委托人’三个字。江红鸾便接起:
“……是。还没拿到,但我接触到了,已经说服持有者拿去拍卖,嗯?这也算完成?”
收起电话,江红鸾情绪平缓了不少。谁会和钱过不去呢,这次任务奖励又如此丰厚……
……
“奇物。”
李白端详着那件天枢包。
这只包,用的是李白只在书中见过的“寸金”工艺。
那并非简单的金线刺绣,而是将整片鳄鱼皮与整块小叶紫檀,在特定的温湿度下,以秘法“糅”为一体。
皮木相生,刚柔并济。
外层鳄鱼皮的鳞纹与内里紫檀木的肌理浑然天成,没有胶痕,不露拼接,坚硬的木胎,在手中有皮革般的湿润服帖,皮革又赋予了木头前所未有的韧性。
‘寸金’技艺又叫‘化木为皮、子母天合’,这种技艺,应该是失传了。
而李白之所以能做,是因为‘千机’手套。
实际上,有了‘千机’手套,很多李白闻其名也知其详的工艺,都能琢磨出来。
如果这些会被列为‘奇物’,不知道其拍卖价值会有多少?
这就很有意思。
融资的事,迟迟无法推动。
素问发展,又需要巨额资金,但李白决不能接受把主导权拱手相让。
奢侈品历史上创始人被踢出局的例子并不少。
像爱马仕,都差点被资本怪物LVMH吞噬。
多少曾经辉煌的品牌,最终沦为资本报表上的一个数字。
尤其是,素问的帝国,绝对是以东方审美为核心,而西方资本对于摧毁这种异类是绝对的不惜余力,因为素问强大后带来的不止是竞争,而是毁灭。
李白将对资本有强烈的防范心,和极致的控制欲,但他又必须拥有资本,这是一个无解的难题,但李白想试试,如果凭借手中‘千机’,能不能撕开一个破绽。
“我们来做一个……可以卖很贵很贵,甚至一百亿的奢侈品吧。”
他低声说,眼中燃起近乎疯狂的光。
他铺开图纸,笔尖落下。
是一对戒指。
婚戒。
全球饰品市场中,最永恒、最刚需、最愿意为“意义”买单的品类。
一枚IDO,能撑起一个品牌。而他,要做一对超越品牌、超越价格、甚至超越“饰品”本身的存在。
它不是HarryWinston的“钻石之王”,不是Graff的“英伦奢华”,也不是Cartier的“帝王背书”。
它更贵。
贵到无法用金钱衡量。
他要让这对戒指,赋予拥有者“传世玉玺”一样的财富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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