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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嬴政想看汉朝

  冯劫的问题很尖锐,也很现实。

  嬴政微微眯眼,这个问题他没有想过。

  殿中群臣也开始窃窃私语。

  冯劫的担忧不无道理。天子认错,确实可能被六国旧贵族利用。

  嬴政沉吟片刻,忽然想起先生说过的一句话。

  他开口道:“朕认错,认的是苛政、是严刑、是重徭役,不是认统一天下。六国分裂五百余年,百姓饱受战乱之苦。朕灭六国,结束战乱,这件事朕没有错。朕错的是统一之后,没有善待六国百姓。”

  “所以,”他顿了顿,目光扫过殿中,“朕的这道罪己诏要告诉天下人:大秦没有错,错的是朕从前的方式。大秦要传承万世,朕绝不会自掘根基。”

  殿中群臣的窃窃私语声渐渐平息。

  冯劫的质问被嬴政几句话便挡了回去,但所有人都看得出来,这道罪己诏若是颁行天下,引发的震动绝不仅仅在朝堂之上。

  “陛下,”冯去疾终于找到了开口的机会,“臣以为,罪己诏当由陛下亲自颁行。不假手于人,不转呈于吏。陛下若能亲临咸阳城门,当众宣读此诏,百姓必感戴陛下之恩德。”

  嬴政看了他一眼。

  这个提议倒是比他预想的要好。冯去疾虽然不如李斯敏锐,但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想到这一步,也算尽了本分。

  “准了。三日后,咸阳北门,朕亲自颁诏。”

  “陛下圣明。”群臣齐声。

  退朝之后,嬴政回到殿中,第一件事便是打开铜镜。

  私信界面安安静静,先生没有发来新消息。

  李斯不在,堆积如山的奏章需要批复,嬴政也没有空余时间找林舟询问。

  他见林舟并未发现来消息,于是开始批阅奏章。

  与此同时,现代。

  随着搬家师傅将最后一点东西给林舟搬入新的出租屋内,林舟也正式宣布入住新家。

  新家不算豪华,一室一厅的小公寓,但比起之前狭小的出租屋,好上太多。

  而且这间小公寓面朝南,每日都有充足的阳光。

  躺在沙发上,林舟刷着短视频,忽然意识到自从嬴政问了罪己诏一事后,就很少给自己发消息,不知道忙什么去了。

  这让林舟有些担忧自己的金主跑路。

  唯一的好消息就是对方的打赏并没有停下,依旧每日十一个超级火箭。

  点开后台。

  新的视频虽然依旧反响平平,但却好过第一个视频太多。

  播放量达到一万,点赞三百,评论也有几十个。

  而最关键的粉丝数量,也在缓慢上涨,目前已经有两百多个粉丝。

  “得尽快做出第三个视频了!”

  林舟也没心思继续刷视频,从沙发上一个鲤鱼打挺,回到房间。

  新的视频做什么内容?

  继续秦朝?

  还是说换一个别的朝代?

  想了一阵,林舟还是决定先问问金主的意见。

  “我准备做新的视频了,陛下认为我做什么朝代好?”

  咸阳宫。

  殿中,嬴政看着铜镜上林舟发来的消息,眉头微微皱起。

  “做什么朝代好?”

  他哪里知道大秦之后有什么朝代?

  按照先生所说,大秦二世而亡,只存了十五年。十五年之后,天下是谁的?

  是谁灭了大秦?

  是谁继承了这片江山?

  对这些,他一无所知。

  十五年,在历史的长河里不过是一朵浪花。可对嬴政来说,这十五年是他呕心沥血经营的大秦帝国全部的生命。

  “朕倒是看看,灭了朕大秦的,是什么人。蒙恬需戍边,王贲尚能挂帅,朕要在死之前,替扶苏将他们一一解决。”

  他低声说了这么一句,伸手按住语音键。

  “先生,要不就做大秦后面的朝代吧,最好是从开国讲起。”

  发送。

  现代,新公寓里。

  林舟的消息刚发出去不久,嬴政的回信就来了。

  看着嬴政所说,林舟摸了摸下巴:“想看汉朝吗?没问题。”

  汉朝毫无疑问是历史朝代中的顶流。

  整个历史圈子中,论流量,三国第一,明朝第二,汉唐并列第三。

  做汉朝,有流量。

  他当即回了个OK的手势过去。

  接着他不再看私信,打开电脑,写文案。

  如果要从大汉开国讲起,势必得将视角放在沛县泗水亭。

  然而,林舟在电脑前坐了两个小时,文案一个字没写出来。

  不是没东西写,是可以写的东西太多了。

  刘邦这个人,实在太过传奇,从沛县起兵到统一天下,中间的经历足够拍八十集电视剧。

  光是把时间线捋清楚,就得好几千字。

  他揉了揉太阳穴,决定换个思路。

  不写通史,写人物。

  把刘邦这个人讲透,汉朝开国的逻辑就明白了一半。

  他打开文档,敲下标题:《刘邦:一个亭长如何打败千古一帝》。

  敲完又觉得这个标题太蹭秦始皇热度了。

  实际上刘邦和秦始皇根本八竿子打不着,他起义反秦是在秦始皇驾崩的次年。

  删掉,把标题改成了《刘邦:从混混到开国皇帝》。

  嗯,这个接地气。

  就是“混混”这个词有点不准确。

  刘邦在沛县好歹是个亭长,相当于现在的派出所所长兼街道办主任,大小算个基层干部。但比起后世那些出身显赫的开国皇帝,他的起点确实低得可怜。

  他开始梳理刘邦的生平。

  刘邦,沛县丰邑人,出身农家。年轻时不喜欢种地,成天跟一帮狐朋狗友混在一起喝酒吹牛。

  后来混了个亭长的差事,负责管十里地范围内的治安、民事、徭役征发。

  干得怎么样呢?

  《史记》里说“廷中吏无所不狎侮”,意思就是把同事都调戏了个遍。好酒好色,欠了一屁股酒债,酒馆老板看他来了就头疼。

  “这不还是个混混吗?”林舟自言自语。

  但就是这样一个人,在秦末天下大乱的时候,四十八岁起兵,只用了七年时间就统一天下,建立了延续四百年的汉朝。

  七年。

  嬴政用了十年灭六国,刘邦用了七年从布衣到天子。

  速度差不多,但起点差太多了。

  嬴政接手的是秦国六世积累的基业,有虎狼之师,有关中沃野,有法家百年的制度积淀。

  而刘邦起兵的时候,手里只有一帮沛县的兄弟,连把像样的刀都没有。

  林舟越写越兴奋。

  刘邦这个人,要说打仗,他不如韩信。

  要说治国,他不如萧何。

  要说谋略,他比不上张良。

  但他有一个本事,是历史上绝大多数皇帝都没有的。

  他听得进话,也分辨得了对错。

  不管是谁,只要说得对,他就听。

  打天下的时候听张良的,治天下的时候听萧何的,就连后来想废太子,被叔孙通、张良一劝,虽然心里不痛快,还是算了。

  这种“听得进话,分辨得了对错”的本事,放在皇帝身上,比什么雄才大略都管用。

  他写了两个小时,把刘邦从起兵到入关中的经历大致梳理了一遍,写了三千多字。

  天色已经暗下来了。

  他伸了个懒腰,看了眼窗外。

  新租的公寓在十六楼,窗外是一排排居民楼的灯光,远处能看见商场的霓虹招牌。

  跟之前那间上吊都站不直腿的出租屋比起来,这里简直是天堂。

  嗯,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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