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成效
近年来,我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项规定,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带头做到廉洁自律,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较好地完成了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任务目标。以下是我具体的工作情况汇报:
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
我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承担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增强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重大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头脑,自觉把维护中央权威、遵守党的政治规矩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去。坚决拥护中央从严治党、从严反腐的决策和行动,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在实际工作中,我深刻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积极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其作为指导工作的根本遵循。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进一步增强了对党的忠诚度和责任感。特别是在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时,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同时,我还注重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严于律己,时刻保持清正廉洁的形象。不仅在工作上要求自己高标准、严要求,而且在生活中也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树立良好的家风家教,杜绝任何形式的腐败行为。通过自身的言行影响和带动身边的同志,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二)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
严格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强化自身领导责任。
一是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全年工作任务和目标提出明确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同业务工作相结合,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及时组织分管部门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传达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议精神,不断将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
二是做到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对国土城建方面的重大项目投资、建设和政法系统司法体制改革的进展情况做到及时亲自过问,做到心中有底。在处理这些重大问题时,我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回避矛盾,不推诿责任,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是做到重要环节亲自协调。对需要多个部门或其他领导分管部门配合的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争取支持,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例如,在推进某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时,涉及到多个部门的协调配合。我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难点问题,最终使项目得以顺利完成。
四是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旗帜鲜明地支持分管领域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帮助排除各方面的阻力和干扰,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对腐败分子做到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决不护短、决不手软。对上级交办和同级纪检监察机关转办的重要案件,我都亲自督办,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公平、公开的处理。
此外,我还注重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其履职能力和水平。定期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提升他们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通过一系列措施,纪检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了明显提高,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意识
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预防腐败的关键环节。为此,我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创新形式和内容,力求取得实效。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反腐倡廉政策法规和典型案例,扩大社会影响力。通过设立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深入基层单位和社区开展宣传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更加直观地了解反腐倡廉的重要性。特别是针对年轻干部和新入职人员,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是丰富教育形式,提高教育效果。除了传统的课堂讲授外,还积极探索体验式、互动式的教育方式,如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片、参加廉政文化活动等,让党员干部在亲身体验中受到触动和启发。同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剖析讨论,引导党员干部从他人身上吸取教训,警钟长鸣。通过这些多样化的教育形式,有效提高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效果。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巩固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定期对宣传教育工作进行评估总结,查找不足之处并及时改进,不断提升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水平。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监督执纪问责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手段,也是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的有效途径。为此,我始终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
一是完善监督体系,形成合力。建立健全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等多种监督机制,实现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充分发挥巡视巡察的作用,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通过整合各方资源,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
二是严格执纪问责,震慑违纪行为。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执行党纪国法,对违反纪律的行为绝不姑息迁就。对于发现的问题线索,迅速启动调查程序,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特别是在查处重大案件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打击腐败分子的嚣张气焰。通过严格的执纪问责,有效遏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效应。
三是深化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在严厉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源头治理和制度建设。深入分析腐败案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规范权力行使,防止权力滥用。通过标本兼治,从根本上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总之,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项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也清醒地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毫不松懈地抓好各项工作。今后,我将继续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实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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