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公共服务中心功能 打造便民服务窗口
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是政府服务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平台,是直接为群众服务的最基层窗口。充分发挥公共服务中心职能,有利于方便群众办事,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牢固树立党委政府良好形象。近日,县委研究室、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全县12个乡镇街道42个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了调查,整理相关情况供领导参阅。
一、基本情况
(一)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情况。目前,我县共有435个村,77个社区。自20xx年启动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以来,共补助资金5000多万元,新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320个、改扩建96个、购买7个,临时租用12个;新建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站)38个、改扩建8个,购买4个,临时租用27个。全县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已建成便民服务窗口的有33个、占总数的6.4%,其中城区社区7个、乡镇社区9个、村17个。
(二)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功能配套情况。当前,乡镇街道的行政职能不断向村(社区)延伸拓展,村(社区)承担了几乎乡镇街道所有的行政事务(社区除经济发展职能),公共服务中心具备党员活动、党群议事、便民服务、教育培训、文体娱乐、组织办公六大功能,具体涵盖了综治、民政、计生、民兵、妇联、社保、科教文卫、党建等12个大项、50多个小项的工作职责。一是从配备情况看,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一般设有便民服务大厅、卫生室、信访接待室、纠纷调解室、警务室、图书室、书记接待室等20个左右功能室,城区社区和乡镇较大的村(社区)配备较为完善,其它的村(社区)则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了必须的几个功能室。二是从利用情况看,城区社区利用率较高,其中便民服务大厅、卫生室、会议室、纠纷调解室、书记接待室等利用频率较高,而一些农村地区的公共服务中心利用率相对较低,存在设施闲置或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一)设施建设与管理有待加强。部分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在建设过程中,未能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规划和施工,导致设施不齐全或功能不完善。同时,由于缺乏统一的管理和维护机制,一些设施设备老化损坏后未能及时更新维修,影响了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此外,部分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还存在选址不合理、交通不便等问题,给群众办事带来了不便。
(二)人员配置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当前,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多为兼职,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参差不齐,难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特别是在一些偏远地区,人才流失现象较为严重,导致服务质量下降。另外,由于培训体系不健全,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提升缓慢,无法适应新形势下公共服务工作的需要。
(三)信息化建设滞后。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电子政务已成为提升政府服务效能的重要手段。然而,我县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多数中心尚未实现网络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程度低,办事流程繁琐复杂,群众办事仍需多次往返,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这不仅降低了工作效率,也增加了群众的负担。
(四)经费保障不足。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及日常运营所需资金主要依靠财政拨款,但由于县级财力有限,每年能够投入的资金总量较少,且分配到每个村(社区)的数量更为有限。这使得一些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难以落实,影响了整体服务水平的提升。同时,由于缺乏稳定的经费来源,部分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在维持正常运转方面也面临较大困难。
三、对策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要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特别是要加大对基层的支持力度,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推动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二)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水平。针对当前存在的资源配置不合理问题,应按照“整合资源、共建共享”的原则,科学合理布局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网点,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要加大投入力度,改善硬件条件,配齐配强各类设施设备,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环境。同时,要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公开招聘、定向培养等方式引进一批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充实到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一线岗位上来,并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加快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效率。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一体化服务平台,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实时共享,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限,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发推广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移动应用,方便群众随时随地查询政策法规、提交申请材料、跟踪办理进度等。此外,还要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网络安全防护措施,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四)拓宽筹资渠道,增强经费保障。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争取更多专项资金用于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同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公益事业,通过捐赠、赞助等形式筹集资金,缓解财政压力。可以探索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实现合作共赢。对于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要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确保其能够长期稳定地运行下去。
(五)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实效。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将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作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之一,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注重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评议打分,促使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责,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同时,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树立标杆示范,带动面上工作整体提升。
总之,在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我们要紧紧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更严的要求,扎实推进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努力打造一个功能完备、服务优质、群众满意的基层服务平台,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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