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这次“捐资助学”光彩事业活动是在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00周年暨中国光彩事业建立10周年之际开展的一次具有重要意义的活动。借此机会,我代表县委和县光彩事业领导组,向多年来积极支持并投身光彩事业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表示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开展好这次“捐资助学”活动,进一步推进我县光彩事业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大力弘扬光彩精神,自觉肩负起“捐资助学”的社会责任
光彩事业作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自发创立的一个以扶贫开发为宗旨的宏大事业,体现了道德行为、经济行为、政治行为的有机统一,它不仅是促进实现共同富裕的有益实践,是消除贫困、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同时也为促进民族团结和发展人权事业做出了贡献,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发出了夺目的光彩。随着光彩事业实施的深入,也逐步形成了昂扬向上、积极进取的光彩精神,这就是“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扶贫济困,乐善好施,义利兼顾,德行并重,发展企业,回馈社会”。光彩精神展现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作为一个群体的良好形象,是对光彩事业实践的深刻提炼,对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也明确了方向。
实践已经证明,大力弘扬“光彩精神”,引导更多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投身光彩事业,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做合格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一条现实之路、成功之路、必由之路。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充分认识光彩事业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积极投身光彩事业,并以此作为自觉承担“建设者”的社会责任,塑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良好社会形象的有效形式。要把积极投身光彩事业作为促进共同富裕的自觉追求。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早在古代,我们的祖先就提出“天下大同”的理想,希望普天下的人们都过上共同富裕的生活。但几千年来,无数仁人志士并没有找到实现“大同”的有效途径。直到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们才找到了一条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这条道路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深化改革开放,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要更加坚定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自觉承担起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光彩事业,特别是“捐资助学”等公益活动。通过这些活动,不仅能够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还能够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赢得社会各界的尊重和支持,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同时,这也是一种感恩回报的表现,体现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社会责任感和担当精神。
二、扎实推进“捐资助学”活动,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捐资助学”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持之以恒地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首先,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捐资助学”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特别是要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作用,鼓励他们通过多种方式支持教育事业,如设立奖学金、助学金,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提供实习就业机会等。
其次,要注重实效,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到刀刃上。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程序,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每一笔捐款都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要根据受助对象的实际需求,科学合理地安排资金用途,优先保障最困难的学生和最急需的项目。要加强对受助学生的跟踪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关怀和温暖。要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活动,增强受助学生的感恩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激发他们的学习动力和成才愿望,使他们成为有用之才,回报社会。
再次,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广泛宣传“捐资助学”的重要意义和感人故事,弘扬正能量,传递爱心与希望。要表彰奖励那些在“捐资助学”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教育事业的关注度和支持度,形成人人关心教育、人人支持教育的良好风尚。要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到“捐资助学”活动中来,汇聚各方力量,共同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三、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探索“捐资助学”新路径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捐资助学”的内涵和外延也在不断丰富和拓展。我们要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创新,努力开创“捐资助学”工作的新局面。一是要拓宽渠道,整合资源。要打破传统思维定式,积极探索多元化、多样化的“捐资助学”模式,如设立专项基金、成立公益组织、开展慈善拍卖等。要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合力,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效益。要积极探索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多方合作的新机制,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捐资助学”体系。二是要优化环境,提升服务质量。要不断优化政策环境,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捐资助学”活动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要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为捐赠者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积极参与“捐资助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支持,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要加强交流,促进经验共享。要积极开展国内外交流合作,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断提升“捐资助学”工作的水平。要加强与其他地区的沟通协作,共享资源和信息,共同应对挑战,实现互利共赢。要定期举办研讨会、论坛等活动,总结推广成功经验,推动“捐资助学”工作创新发展。
四、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捐资助学”活动顺利进行
“捐资助学”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繁重,需要我们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要加强统筹协调。县委县政府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加强对“捐资助学”工作的统筹规划和指导监督,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要强化监督检查。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捐资助学”活动的全过程监管,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进行。要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挪用侵占等现象的发生。要建立健全评估考核机制,定期对“捐资助学”工作进行评估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三是要严格纪律要求。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规范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到廉洁奉公,树立良好形象。
总之,“捐资助学”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也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携手共进,为推动我县“捐资助学”光彩事业再上新台阶,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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