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政法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将我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建立工作制度。制定出台了《XX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实施方案》《XX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考核办法》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建立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考核奖惩等工作制度,确保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运行。特别是通过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了各部门之间的互联互通,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响应速度。
三是加强经费保障。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调解员培训、工作奖励等,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此外,还设立了专项奖励基金,对表现突出的调解员和单位进行表彰奖励,激发了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积极性。
(二)整合资源力量,构建多元化解平台
一是建立县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整合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资源,在县综治中心建立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设立了接待窗口、调解室、心理咨询室等功能区,实行“一站式”服务,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矛盾纠纷化解渠道。该中心不仅为群众提供了物理空间上的便利,更重要的是通过多部门协同办公,实现了矛盾纠纷的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大大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
二是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成立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在村(社区)设立了调解委员会,配备了专兼职调解员,形成了县、乡、村三级联动的矛盾纠纷调解网络。这些基层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了贴近群众的优势,及时发现和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有效防止了矛盾激化和上行。同时,我们还注重提升基层调解员的专业素质,定期组织培训,确保他们能够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和调解技巧,更好地服务群众。
三是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针对医疗、交通、劳动、物业等领域矛盾纠纷的特点,我们分别成立了相应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等。这些调解组织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和资深从业人员组成,具有较高的专业性和权威性,能够更加精准地处理复杂的专业性矛盾纠纷。例如,在医疗纠纷调解方面,我们邀请了多位医学专家担任调解员,通过科学鉴定和公正调解,成功化解了多起复杂的医疗纠纷案件,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三)强化队伍建设,提升调解能力
一是选优配强调解队伍。我们始终坚持把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群众信任的同志充实到调解队伍中来,确保调解工作有可靠的人才支撑。目前,全县共有专职调解员XX名,兼职调解员XX名,涵盖了法律、心理学、社会学等多个专业领域。这些调解员不仅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更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在各类矛盾纠纷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为了提高调解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培训计划,定期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等活动,邀请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进行授课指导。培训内容涵盖法律法规、调解技巧、心理疏导等方面,帮助调解员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升业务能力。特别是在面对新型矛盾纠纷时,我们还会组织专题培训,确保调解员能够迅速掌握应对方法,提高调解成功率。
三是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为了调动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我们建立了一套完善的激励机制,包括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物质奖励等多种形式。对于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我们给予表彰奖励,树立典型,弘扬正能量;对于工作不力的,则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通过这些措施,有效激发了调解员的工作热情,促进了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化解效率
一是推行“互联网+调解”模式。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我们积极探索“互联网+调解”的新模式,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矛盾纠纷化解的效率和质量。具体来说,我们开发了专门的调解APP和在线调解平台,群众可以通过手机或电脑随时随地提交调解申请,查看调解进度,接收调解结果。同时,我们还建立了线上调解室,支持多方视频通话,方便当事人远程参与调解,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据统计,自20xx年推出“互联网+调解”以来,已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XX件,平均调解时间缩短了XX%,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是实施“以案释法”工程。为了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法律法规,增强法治意识,我们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了“以案释法”活动。通过选取典型案例,编写成宣传手册、制作成宣传视频等形式,深入社区、企业、学校等地进行宣传讲解,引导广大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理性解决问题。此外,我们还定期组织法官、律师等专业人士走进基层,开展法律咨询和讲座,现场解答群众的法律疑问,受到了大家的热烈欢迎。通过这些举措,不仅提高了群众的法律素养,也为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探索“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机制。为进一步巩固调解成果,确保调解协议的有效执行,我们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新机制。即在人民调解的基础上,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这样一来,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减少了诉讼成本和时间,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快速化解。截至目前,已有XX件调解协议通过司法确认程序获得了法律效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取得的成效
通过以上一系列措施的实施,我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首先,矛盾纠纷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据统计,20xx年以来,全县各类矛盾纠纷发生率逐年下降,特别是重大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基本杜绝,社会治安状况持续好转。其次,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通过对近年来调解案件的回访调查,我们发现群众对调解结果的认可度达到了90%以上,对调解人员的服务态度和工作效率也给予了高度评价。再次,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不仅解决了大量的实际问题,更重要的是增强了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了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尽管我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一是部分调解员的专业素质还有待提高,尤其是在处理复杂疑难案件时缺乏足够的经验和能力;二是信息化建设还需要继续加强,虽然已经初步建立了“互联网+调解”平台,但在功能完善和技术升级方面还有很大空间;三是跨部门协作机制还不够顺畅,有时会出现信息不对称、沟通不畅等问题,影响了工作效率。
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大培训力度,提升调解员综合素质。继续加强业务培训,特别是针对新型矛盾纠纷开展专项培训,确保调解员能够及时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调解技巧。二是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互联网+调解”平台的各项功能,引入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提高调解工作的智能化水平。三是优化跨部门协作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等制度,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再上新台阶。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努力构建更加高效、便捷、公正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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