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x年,既是国务院、省政府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终极考核之年,也是市委市政府明确奋斗三年实现空气质量达标的开局之年,抓好各项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至关重要。要高质量完成年度考核任务,必须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力组织攻坚,尽最大努力减少各类大气污染物排放,以日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全年PM2.5浓度较201x年削减7.3%,达38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较201x年增加0.3个百分点,达82%(299天)。严格控制降尘量,建成区年平均降尘量不高于4.5吨/月·平方公里。
二、工作任务
(一)推进秋冬季综合治理攻坚
按照《xx县201x-202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聚焦行动方案》(x大气办【201x】47号)和百日攻坚行动要求,全面推进秋冬季大气综合治理攻坚,3月底前,高质量完成8个类别、18项重点工作、50项主要任务,完成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确保首季攻坚必胜。(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落实)
为了确保这一目标的实现,我们将在以下方面采取具体措施:
加强工业源管控: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的监管力度,特别是对钢铁、水泥、化工等高排放行业的管控,确保企业达标排放。通过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实时监控废气排放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超标排放问题。
2. 强化移动源管理:加大对机动车尾气排放的检测力度,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老旧车辆提前淘汰,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同时,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理,严禁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在禁用区内使用。
3. 提升扬尘污染治理水平:加强对建筑工地、道路施工、矿山开采等易产生扬尘污染活动的管理,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即施工现场围挡率、物料堆放覆盖率、出入车辆冲洗率、路面硬化率、拆迁工地湿法作业率、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率达到100%。定期开展巡查和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4. 深化面源污染治理:加大秸秆禁烧力度,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加强对餐饮油烟、露天烧烤等面源污染的整治,规范经营行为,减少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二)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
在201x年整治的基础上,继续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制定202x年综合整治计划。12月底前,全县范围内“散乱污”企业完成关停取缔和升级改造工作。(县生态环境局、工信局牵头,县发改委、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配合)
为确保“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全面排查,建档立册:组织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建档立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于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立即纳入台账管理,并依法依规进行分类处置。
2. 分类施策,精准治理: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整治措施。对于不符合产业政策、无证无照、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对于可以通过整改达到环保要求的企业,给予一定期限进行整改,帮助其完善环保设施,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3. 加强监管,防止反弹: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利用无人机、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加强对隐蔽性较强企业的监管,确保整治效果长期稳定。
4. 宣传引导,营造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企业和群众的环保意识。设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推进重点行业升级改造
大吉环保能源xx有限公司完成废气升级改造工作。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水泥、砖瓦建材、船舶运输、港口码头等重点行业以及其他行业中无组织排放较为严重的重点企业,开展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深度整治。(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县交通局、水利局等配合)
针对重点行业升级改造,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推动绿色转型:鼓励和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推广应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环保技术,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和污染物排放。对于积极实施绿色改造的企业,在项目审批、资金支持等方面给予倾斜,激发企业内在动力。
2. 加强源头控制: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工艺选择、生产设备更新等多个环节入手,严格控制污染物的产生量。例如,在水泥行业推广使用低碱水泥熟料,在砖瓦建材行业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在船舶运输和港口码头推广使用岸电等清洁能源,减少燃料燃烧带来的污染。
3. 优化末端治理:督促企业完善废气、废水、固废等污染物的处理设施,确保达标排放。特别是对于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较为严重的行业,要求企业采取封闭式生产、湿法抑尘、喷淋降尘等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的逸散。
4. 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重点行业企业的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形成有力震慑。
(四)开展VOCs治理专项行动
完善全县VOCs重点监管企业名录,推进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原辅材料替代,加强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强化VOCs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全面提升VOCs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县工信局、市场监管局等配合)
为有效应对VOCs污染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综合措施:
编制专项规划:结合本县实际,编制VOCs治理专项规划,明确治理目标、任务和时间表,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进。重点加强对化工、涂装、印刷等VOCs排放量较大的行业的治理,确保治理工作有的放矢。
2. 推行源头替代: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原辅材料,逐步替代传统的高VOCs含量产品。鼓励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采用水性、粉末等环保型涂料,减少VOCs的挥发量。对于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在税收、信贷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促进其广泛应用。
3. 强化过程控制:加强对VOCs无组织排放的管控,要求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采取密闭操作、负压收集等措施,减少VOCs的逸散。对于产生VOCs废气的工艺环节,安装高效的废气收集系统,确保废气应收尽收。同时,加强对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提高废气处理效率。
4. 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VOCs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加强对企业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设施正常运转,废气达标排放。对未按要求安装或使用废气处理设施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利用在线监测、走航监测等技术手段,实时掌握VOCs排放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保障措施
为确保上述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我们必须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大资金投入
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加大县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所需资金足额到位。设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重点项目的实施和技术研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大气污染防治,探索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三)强化科技支撑
充分发挥科技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重要作用,加强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合作,开展大气污染成因分析、防治技术研究等工作。推广应用先进的监测技术和装备,提高环境监测能力和水平。建设大气污染防控信息化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和实时监控,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四)严格考核问责
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和部门的绩效考核体系,制定详细的考核办法和奖惩措施。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履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通过严格的考核问责机制,倒逼各级干部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五)加强宣传教育
广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公众环保意识。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宣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和进展情况,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公益活动,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全力以赴打好蓝天保卫战,为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建设美丽家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我们将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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