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思路
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全面依法治理精神的必然要求,也是新形势下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方向,同时在“三农”领域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指出,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农村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其法治建设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因此,必须将农村法治建设纳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中,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发展持续健康。
农村法治建设不仅是法律制度的完善,更是社会治理理念的更新。通过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可以有效提升农村居民的法治意识,增强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促进农村社会公平正义。同时,农村法治建设有助于规范农村基层组织的行为,提高农村治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在此背景下,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农村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将其作为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扎实推进,不断取得新进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村在我国法治建设进程中相比大城市来说,存在一定的差距,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农民法治意识比较淡薄:很多村(居)民缺乏法治思维,这主要表现为对基本法律概念不了解,既不知道如何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存在因不懂法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例如,在土地流转过程中,部分农民由于不清楚相关法律法规,容易与承包方发生纠纷,甚至导致合法权益受损。此外,一些村民在处理邻里纠纷时,往往依赖传统习俗而非法律途径,使得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进而影响社会稳定。
2. 农村地区法治工作主要依靠基层司法行政部门的宣传工作,社会力量参与程度低:平时的工作主要依靠镇司法所、派出所来进行,难以做到面面俱到。基层司法行政部门虽然承担了大量普法教育任务,但由于人员有限、资源不足,难以覆盖所有村庄和村民。特别是在偏远山区,信息传播不畅,法治宣传的效果大打折扣。与此同时,社会力量如律师、志愿者等参与度较低,缺乏有效的动员机制和平台,导致法治宣传工作缺乏广泛的社会支持和参与。
3. 农村法律服务人才偏少,业务水平较低:目前,普法教育主要依靠村上的村干部,但是他们并不是专业化的法律人才,在普法的时候,并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农村的法治建设便难以得到进一步的推进。据统计,全国大部分农村地区缺乏专业的法律服务人员,尤其是西部和中部地区的偏远农村,法律服务资源更为匮乏。即使有少量法律服务人员,其业务水平也参差不齐,难以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这不仅影响了法治宣传的效果,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法治建设的整体水平。
三、工作举措和进度安排
农村法治建设的加强离不开全社会多方力量的共同举头并进。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司法建设、提高农村法律服务质量,有效推进农村法治建设的开展,我们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农村司法建设:法治建设是农村法治建设中最为直接的环节,也是大家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保证。因此,应当增加和提高农村法律工作人员的数量及其素质,畅通司法渠道。首先,要加大对农村法律服务人员的培养力度,通过设立专门的培训项目,提升现有法律服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其次,鼓励高校法学专业毕业生到农村就业,充实农村法律服务队伍。再次,建立健全农村法律援助体系,确保经济困难的村民能够获得必要的法律帮助。最后,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动优质法律服务向农村延伸,逐步缩小城乡法律服务差距。
2. 加大力度进行农村法治宣传:农村法治宣传不应只走过场,应当更加注重宣传所达到的实际效果。律师队伍是法治建设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应当重视律师在农村法治宣传中发挥的作用。律师事务所也应积极承担起在农村开展法治宣传的义务。为此,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如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热线等,使村民们能够随时随地获取法律知识。同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适合农村特点的法治宣传平台,如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宣传效果。此外,结合农村实际,编写通俗易懂的法律读物,以案例分析、故事讲解等形式,增强法治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3. 提高法律服务质量:村(居)民难以及时地接受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是农村法治水平长期处于较低水平的重要原因。限于经济发展水平,部分地区的村(居)民难以直接接触专业的法律服务是客观事实,当地政府部门可以向村(居)民推荐法律服务机构,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具体而言,一是建立法律服务工作站,定期组织律师下乡,为村民提供面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二是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由政府出资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村级法律顾问,为村民提供免费的法律指导;三是加强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推广在线法律服务平台,方便村民随时在线咨询和求助;四是加强对法律服务机构的监管,确保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切实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4. 强化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法治文化是农村法治建设的重要支撑,良好的法治环境有助于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此,应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法治元素融入乡村文化建设中,通过举办法治文艺演出、法治电影展播等活动,寓教于乐,潜移默化地提升村民的法治素养。同时,注重挖掘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思想,如乡规民约、家风家训等,使之成为现代法治文化的有益补充。此外,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党员学习教育内容,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树立良好榜样,带动更多村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5. 完善农村法治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农村法治建设的监督评价体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农村法治建设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范围,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确保各项措施有序推进;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定期组织专项督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政策执行到位;三是畅通民意反馈渠道,建立村民意见反馈平台,及时了解村民对法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四是强化问责追责,对工作中出现的失职渎职行为严肃处理,形成有力震慑,维护农村法治建设的良好秩序。
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久久为功。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相信农村法治建设必将取得新的突破,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在未来的发展中,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建设法治中国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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