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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区税务局解决社保费欠缴争议专题汇报

2025-04-13 华博范文网

  自202x年11月1日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划转税务征收以来,我局收到大量的企业欠缴职工保险费争议投诉。在“社保(医保)核定、税务征收”模式下,此类情况的行政救济存在较大困难,无法直接适用金三系统的行政执法程序开启违法案件调查和风险评估。按照划转文件明确不得集中清缴历史欠费的原则要求,我局在市局社保处的指导下,从实际出发,一事一议,加强部门间协作,探索协同解决社保费欠缴争议。下面借案例对相关工作进行汇报:

  一、案例介绍

  202x年X月X日,我局收到市长公开电话承办单,投诉人称他201X年X月—202X年X月就职于XX市XX实业有限公司,自201X年起该单位欠缴他的各项社保费并随后发展为工资也拖欠,最终导致离职。他于20XX年末提起劳动仲裁,诉XX市XX实业有限公司关于劳动报酬、垫资款、经济补偿、拖欠社保而造成的经济损失,XX市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2X年X月XX出具了不予受理案件的通知书,随后向XX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于202X年X月XX日作出判决,由XX市XX实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XX工资XX万元。因社保费欠缴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的范围,对该项诉讼请求予以驳回。

  接到投诉后,我局办公室第一时间将承办单转至XX市XX实业有限公司主管科所XX税务所,XX税务所在社保科的指导下,联系该企业进行情况核实。经社保科与区社保局沟通,确认XX为XX市XX实业有限公司参保登记员工,目前该企业为欠费状态,导致XX无法从该单位减员。XX税务所联系XX市XX实业有限公司后,该公司一直辩称正在筹款。面对投诉人XX的减员诉求,由于社保稽核程序启动较为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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