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上一堂廉政教育专题党课,主题是“杜绝‘微腐败’,筑牢‘廉洁关’”。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使命担当祛疴治乱,开展了史无前例的反腐败斗争,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消除了党、国家、军队内部存在的严重隐患,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在这场伟大的斗争中,“微腐败”问题同样不能忽视。“微腐败”是一种公权乱用的行为,其典型特点是小、多、近。小,指乱用公权的行为很小,如接待群众态度冷漠、接受一点土特产、一盒香烟等,小到人们容易忽视它的存在;多,这种乱用公权行为比较普遍,如接受服务单位私人宴请在为其办事时打“擦边球”,或在帮人办事时接受不贵重物品,群众司空见惯、习以为常;近,社会公众对其态度暧昧,大家认为这些行为很小,生活在一起,低头不见抬头见,处理起来未免“上纲上线”,不近人情,对这种行为放之任之,也会效仿这种行为“方便”行事。
一、深刻认识“微腐败”的存在形式及危害
(一)“微腐败”的存在形式
1.吃拿卡要
在为群众办事过程中,故意刁难,以各种理由拖延不办,直到群众送上财物才予以办理。或者在执法检查等工作中,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财物、接受宴请等。比如,一些基层干部在为村民办理建房审批手续时,暗示村民请吃请喝或者送烟送酒,否则就故意拖延审批时间。
2.虚报冒领
通过虚构事实、伪造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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