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专题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部署要求,总结经验、分析形势,对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全力推进创建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创建目标。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的重大意义
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做好民族工作,事关祖国统一和边疆巩固,事关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
(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族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以创建工作的实际成效践行对党忠诚。
(二)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是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民族团结是发展进步的基石。当前,我县正处于加快发展、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要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全县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和广泛参与。只有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才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和支持。通过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可以有效激发全县各族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合力。同时,创建活动还将促进全县各族人民在交往交流交融中增进了解、加深友谊,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明确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各项工作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县上下共同努力,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我们必须紧紧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坚持“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的原则,全面落实各项创建任务,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一)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宣传思想工作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民族团结正能量。要通过举办各类文化活动,如民族文化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展示我县各民族丰富多彩的文化,增进各族群众的情感认同。同时,要加大对民族团结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树立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的模范人物和集体,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民族团结、人人支持民族团结的良好风尚。
(二)深化交往交流,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交往交流是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途径。我们要积极搭建各民族交往交流的平台,鼓励和支持各民族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交往交流活动,如互访、联谊、合作等,增进各民族之间的了解和友谊。要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的支持力度,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同时,要注重发挥教育的基础性作用,推动民族团结教育进校园、进课堂,培养青少年从小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国家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培养接班人。
(三)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长效机制,是确保创建工作持续推进的重要保障。我们要进一步完善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加强民族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确保各项民族政策落到实处。要建立和完善民族团结进步监测评价体系,定期对创建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工作顺利推进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是一项涉及面广、任务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全县上下齐心协力,形成合力。为此,我们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一)强化责任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县委、县政府将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创建工作。各乡镇、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要建立健全创建工作考核机制,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推进。
(二)加大投入保障,提供有力支撑。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持。县委、县政府将加大财政投入,设立专项经费,用于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民族文化保护传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等方面。同时,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整合各类资源,形成创建工作合力。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注重群众参与,激发内生动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最终要靠广大人民群众来推动。我们要充分调动全县各族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要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和实惠。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创建活动,形成全民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
同志们,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也是一项惠及全县各族人民的伟大事业。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作风,全力推进创建工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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