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一贯高度重视防范和治理“吃空饷”问题,不断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干部认识,全面规范和加强人事管理,建立健全各部门联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机制,进一步完善了防控“吃空饷”问题的长效机制,现将我局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和完善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情况
(一)明确政策规定,严格界定“吃空饷”的情形。根据国家有关部委规定,明确界定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的七种情形。分别为:1、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但从机关事业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2、因请假、因公外出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旷工等原因,按规定单位应当与其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3、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4、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5、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当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6、机关事业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的;7、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二)严格源头管理,切实做好“吃空饷”防控工作。一是严格做好日常管理。对新录用人员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公务员登记,及时采集和更新在岗和离退休人员信息,确保及时准确掌握全局人员动态信息。加强日常考勤管理,工作人员因事、因病请假需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并依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报批及备案,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及时依法依规处理。加强考核工作,将日常考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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