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战略任务,要实现全国的小康就必须实现农民的小康,要实现农民的小康就必须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要发展农村经济,就必须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服务意识。即:从管理生产为主转变为管理市场为主;从微观管理转变为宏观调控;从命令性的管理转变为服务性的指导。从“只管种不管收,种了无用倒河沟”转变为“种前找市场,种中讲科技,出售凭合同”。政府要引导和指导兴办旨在服务农民的村级集体经济实体,引导农民自愿入股参与经营。即“政府搭台,农民唱戏”。实践证明,发展经济再也不能办纯集体性质的企业了,必须探索新的组织形式,采取新的运行机制。把集体经济的发展合同制结合起来,走出一条具有本地特色的合作制集体经济发展路子。这就是:围绕建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村集体和农民通过资本联合、劳动联合和产品联合等形式,组建专业合作组织,把集体经济与个体、私营经济的各自优势融为一体,公私结合,统分结合,在引导农民致富的同时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兴办村级经济实体,乡政府的任务主要是思路引导、信息服务、宏观指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主要以村集体牵头,并投入少量启动资金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农民在经济实体内自主投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村集体以投入的启动资金、场地、房屋等参股,通过专业社的有偿服务来获得收入。具体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
一、选准项目,统一规划。首先立足当地资源和优势条件,瞄准市场,选择适合家庭经营的投资少、见效快、效益好、风险小的项目。使农民愿意投资经营,并且在经济上承受得起。然后,本着典型引路、由小到大的原则,制定长远发展规划和分期实施方案。新场乡可以从蔬菜、瓜果的种植、加工、批发和房地产开发等项目引导。二、统分结合,共同发展。有些项目的前期工作,一家一户办不好、办不了或办起来不合算。村集体就应统一组织,统一开发,实现水、电、路和场地“三通一平”。这不仅能够降低单个农户的投入成本,还能提高项目的成功率和市场竞争力。村集体还可以通过提供技术支持、市场信息等方式,增强农户的抗风险能力,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此外,对于一些需要大规模资金投入的项目,如大型农业机械购置、农产品深加工设备引进等,村集体可以发挥协调作用,通过银行贷款、政府补助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减轻农户负担,促进项目快速发展。
三、政策扶持,优化环境。为支持村级经济实体的发展,各级政府应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包括税收减免、财政补贴、土地使用优惠等,为村级经济实体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探索建立符合农村特点的金融支持体系,解决农民融资难的问题。此外,政府还应加强对农村市场的监管,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通过这些措施,不仅能够激发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还能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到农村经济中来,形成政府、社会、农民多方共赢的良好局面。
四、人才培养,提升素质。人才是发展的第一资源,也是推动村级经济实体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因此,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升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可以通过举办培训班、邀请专家讲座、组织外出考察等多种方式,向农民传授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提高他们的创业能力和市场适应能力。同时,鼓励和支持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等有志青年返乡创业,为农村带来新的活力和发展动力。对于表现突出的农村实用人才,政府还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表彰,树立榜样,激励更多的人投身于农村经济发展事业中。
五、创新驱动,转型升级。面对全球经济一体化和科技进步带来的挑战与机遇,村级经济实体必须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转型升级步伐。一方面,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如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手段,改造传统农业生产方式,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另一方面,要积极开发新产品、新业态,拓展产业链条,增加附加值。比如,可以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此外,还要注重品牌建设,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和市场竞争力的农产品品牌,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扩大市场份额。
总之,发展村级经济实体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才能真正激发农村经济活力,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的基础。在这一过程中,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引导和服务作用,为广大农民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保障,让每一个农民都能在乡村振兴的伟大实践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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