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xx年9月某位领导同志在福建调研时提出“要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来,xx县纪委紧紧围绕“四种形态”,注重教育引导,突出抓早抓小,敢于动真碰硬,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效不断提高,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坚持内涵教育,不断转变执纪理念
为了使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以及“四种形态”有更深的理解和掌握。xx县委通过召开区委常委会、中心组学习(扩大)会等形式,传达学习了“四种形态”重要论述,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县纪委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开展专题讲座、发放《学思践悟》读本等多种方式,不断强化引导,将“四种形态”的精神实质传递给每位干部,使其准确把握“大多数”与“极极少数”、“治标”和“治本”的关系。在准确把握“四种形态”科学内涵的基础上,不断转变执纪理念,创新方式方法,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注意用纪律的尺子作为衡量的标准,综合运用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自20xx年xx月以来,对照“四种形态”对xx名干部进行处理,其中,第一种和第二种形态xx人,占总数的xx%;第三种和第四种形态xx人,占总数的xx%。
(二)坚持追责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实践“四种形态”,既是对纪委监督责任的要求,也是对党委主体责任的要求,因此,我县坚持把“四种形态”落实到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中去。一是压实各级责任。制定了落实“两个责任”清单、追究办法以及落实主体责任约谈、述廉述责和接受评议办法,为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列出职责清单,也为追责问责提供衡量标准。坚持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同各乡镇(街)、区直各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度,逐级传导压力。二是规范督查考核。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明确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确保责任层层落实。同时,建立定期报告和通报制度,对落实“四种形态”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提醒、督促整改,必要时启动问责程序。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力度,通过集中培训、跟班学习、以案代训等方式,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三)坚持问题导向,深化专项治理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扶贫领域、民生工程、工程项目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一是加大线索排查力度。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建立健全问题线索收集、分析、研判机制,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置。二是强化监督检查。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交叉互查等方式,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三是推动建章立制。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规定,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专项治理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四)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
为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我们注重标本兼治,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一是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特别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强大震慑。二是扎牢不能腐的笼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推动党内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增强监督合力。三是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廉洁文化,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四是强化制度执行。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确保制度刚性约束,防止“破窗效应”。
二、取得成效
通过持续深入贯彻“四种形态”,我县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干部作风明显好转。广大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履职尽责更加主动,服务群众更加贴心,干群关系更加密切。二是政治生态持续优化。全县上下形成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正气充盈、政治清明的良好氛围日益浓厚。三是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通过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支持度不断提高。四是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更加优良。良好的政治生态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招商引资吸引力不断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和竞争力显著提升。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尽管我们在贯彻“四种形态”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部分党员干部对“四种形态”的理解还不够深刻,存在认识偏差,未能完全将“四种形态”贯穿于日常工作中。二是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个别单位和部门在落实“四种形态”过程中,还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责任落实不到位,影响了工作效果。三是监督执纪能力有待提升。面对新形势新任务,部分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与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需要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四是制度建设还需完善。虽然我们在制度建设方面做了一些探索,但还存在一些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深化思想认识。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增强贯彻落实“四种形态”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确保“四种形态”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三是提升监督执纪能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实战演练等方式,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四是完善制度建设。结合实际,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规定,确保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贯彻落实“四种形态”提供有力保障。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按照“四种形态”的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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