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目标,注重规划编制。明晰美丽村庄建设目标任务,做到“环境优化、设施配套、服务完善、管理有序、发展持续”。重点突出风景旅游区、现代农业园区和高速沿线等周边村庄。根据工作目标及区镇实际,于上年度下达美丽村庄创建点任务,设定美丽村庄建设进度节点要求,汇编美丽村庄建设项目清单。规划方案注重长远考虑、科学规划,在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注重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等同步研究、统筹谋划,使各项规划有机衔接、相得益彰。同时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根据村庄区位、规模、产业发展、风貌特色、基础设施等现状,准确掌握每个自然村庄的基本特征,统筹空间布局、道路路网、公共服务、建筑风貌、绿化景观、历史人文等核心要素,进行规划编制。
二、集中建设,狠抓督查指导。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列入对镇(街道)的年度绩效考核。根据镇(街道)制定的实施计划和时间节点,紧扣各创建点项目清单,注重建设的进度、工程的质量,每月汇总上报进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现场督查,并召开工作推进会和现场办公会,每季度通过听汇报、查台账资料、现场踏勘等形式对各镇美丽村庄建设情况进行巡查通报,提高督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区领导多次至创建村进行踏勘督查,与村书记、镇(街道)相关部门领导了解进展情况,关心创建过程遇到的难点问题,协调加强部门联动,攻坚克难,齐力共进,确保创建进度。
三、加强考核,落实长效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明确美丽村庄建设考评标准,推动美丽村庄建设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落实人员队伍,坚持边建边管、建管并举,健全设施维护、河道管护、绿化养护、垃圾收运等队伍,推动农村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通过“养殖整治、绿色生产、生态保护”等措施,全面提升农村环境质量,打造宜居宜业的美丽家园。为确保长效管理机制的有效运行,区政府还出台了《美丽村庄建设管理办法》,明确了各部门职责,细化了管理流程,强化了责任追究,形成了从规划到建设再到管理的闭环体系。此外,区政府还设立了美丽村庄建设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各镇(街道)在美丽村庄建设中的投入,确保资金到位,保障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四、广泛宣传,激发群众参与。为了进一步提升美丽村庄建设的社会影响力,区政府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建设氛围。一方面,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美丽村庄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取得的成效,展示先进典型,树立榜样标杆,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美丽村庄建设。另一方面,组织召开村民大会、座谈会,邀请专家和村干部进行政策解读和技术培训,增强村民的主人翁意识,激发他们的参与热情。同时,开展“美丽庭院”评选、“最美乡村”摄影比赛等活动,鼓励村民积极参与美丽村庄建设,共同创造美好家园。通过这些活动,不仅提高了村民的环保意识和文明素养,也增强了他们对美丽村庄建设的责任感和归属感。
五、创新模式,探索可持续发展路径。在美丽村庄建设过程中,区政府积极探索创新模式,力求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一是推行“公司+农户”模式,引进社会资本参与美丽村庄建设和运营,通过合作开发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项目,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二是实施“互联网+”战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搭建智慧服务平台,提供在线政务、电子商务、远程教育等服务,提升农村信息化水平,缩小城乡数字鸿沟。三是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如太阳能、风能等,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四是加强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挖掘整理乡村文化资源,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举办民俗文化节、农耕文化体验活动等,丰富村民精神文化生活,增强文化自信。通过上述举措,不仅提升了美丽村庄建设的内涵和品质,也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撑。
六、强化保障,确保工作扎实推进。为确保美丽村庄建设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区政府从组织、资金、人才等方面入手,全面加强保障力度。一是成立美丽村庄建设领导小组,由区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的协调和督促检查。二是设立专项基金,加大对美丽村庄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补助和社会资本投入,拓宽融资渠道。三是建立专业人才库,聘请规划、设计、园林、水利等方面的专家和技术人员,为美丽村庄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四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提升他们的实践能力和业务水平。通过这些措施,为美丽村庄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组织、资金和人才保障。
七、总结经验,推动成果共享。在美丽村庄建设过程中,区政府注重总结经验教训,及时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做法,推动成果共享。一是建立信息交流平台,定期发布美丽村庄建设动态,分享各地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促进相互学习借鉴。二是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会,邀请相关领导、专家学者和基层代表参加,深入探讨美丽村庄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共同寻找解决方案。三是编写《美丽村庄建设指南》,系统总结美丽村庄建设的经验和方法,为其他地区提供参考和指导。四是开展美丽村庄建设评估工作,邀请第三方机构对各镇(街道)的美丽村庄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改进建议,促进持续改进。通过这些举措,不仅提高了美丽村庄建设的整体水平,也为全国范围内推广美丽村庄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
综上所述,美丽村庄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市场等多方力量的共同努力。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才能真正把美丽村庄建设成为人民群众向往的美好家园。未来,我们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推进美丽村庄建设,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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