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x年12月,党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三次修订《条例》,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断完善纪律规矩,释放了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修订后的《条例》共X编XXX条,自202x年1月1日起施行。当前,全区上下正解放思想、奋发进取,紧扣建设经济强区、美丽XX主题主线攻坚克难,苦干实干,项目建设高潮迭起,建设速度不断刷新,全力以赴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XX绿色低碳转型高质量发展。面对新形势新任务需要凝聚人心、团结力量、奋勇前进,为更高的目标而奋斗。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纪律是规矩、是规则。我们要深刻认识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巩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成果,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XX实践提供坚强纪律保障。通过近段时间的学习了,结合工作实践,我有以下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引领,深刻认识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
新修订的《条例》是把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制度的集中体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在党的纪律建设领域的生动实践。《条例》的修订完善,体现了党中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的坚定决心和担当精神。我们要紧跟党的方针政策,深刻认识新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条例》的具体要求,把稳政治方向,带头敬畏纪律、遵守纪律、维护纪律,使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对于一个政党,纪律是高压线;对于一名党员,纪律是生命线;对于一名群众,纪律是和谐线。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根本上扭转了管党治党宽松软的状况。同时也应清醒看到,全面从严治党还面临不少新的挑战和考验,如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纪律观念缺失等问题依然存在,部分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尚未根治,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侵蚀了党的执政基础。因此,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增强忧患意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确保党的肌体健康、纯洁。
二、深入学习领会,增强纪律意识,确保《条例》贯彻执行到位
新修订的《条例》不仅是对原有规定的补充和完善,更是对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新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一是要抓好学习培训。各级党组织要把《条例》作为“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组织全体党员进行系统学习,确保每名党员都能准确掌握《条例》的基本要求和具体规定。二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条例》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条例》,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三是要严格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条例》的行为,确保《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四是要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条例》,带头遵守《条例》,带头执行《条例》,带动全体党员干部共同遵守党的纪律,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
三、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标本兼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标本兼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要持续深化反腐败斗争。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特别是要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力度,坚决防止“微腐败”演变成“大祸害”。同时,要注重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二是要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当前影响党的形象和干群关系的一大顽疾,必须下大力气加以整治。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特别是要着力解决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问题,让广大党员干部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实际工作中去。三是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必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要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加强基层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四是要强化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必须不断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健全党内监督体系,确保党的纪律得到严格执行。同时,要注重制度的执行力建设,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确保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四、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实效
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于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实效。一是要压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定期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要强化监督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三是要加强考核评价。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与评先评优、干部任用挂钩,形成激励约束机制。四是要注重典型引领。要及时总结推广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总之,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出台,为我们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为建设经济强区、美丽XX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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