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关于政府采购管理模式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改革全市税务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模式,优化政府采购工作流程,我们按照上级单位改革试点的文件精神及要求,并结合其他相关文件,综合考虑拟定了《XX市税务系统政府采购提级管理工作规程》。我们要通过实行全市税务系统政府采购项目提级至市局统一采购,逐步解决基层采购工作不规范、法律风险多、廉政风险高、采购质效低等问题,形成权责明晰、规范统一、风险可控、廉洁高效的政府采购管理新模式,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熟、风清气正的政府采购干部队伍,推动全市税务系统采购工作高质量发展。
按照“提级管理、统一采购”要求,市局机关的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市局自管项目”)由市局进行管理,实施采购;各区局(含市局派出机构,以下简称“各区局”)的货物和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提级管理项目”)提级至市局进行管理,统一采购;各区局工程类项目和批量集中、框架协议项目(以下简称“区局自管项目”)由各单位进行管理,实施采购。简而言之,改革试点的核心内容就是针对提级管理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由市局统一审定后委托中介采购。《工作规程》共八章五十四条,其中提到的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采购部门、财务管理部门均是同一指向。特别指出:第四章部门职责是将工作流程打破后,按部门归纳,第六章采购工作流程是按照采购项目的一般程序拟定。下面,我就拟定的《工作规程》做详细解读,供大家学习,概括来讲,5个不变,6个变化。5个不变具体是指:
一、采购项目预算级次不变。采购项目预算仍由各预算单位根据需求自行编制,预算主体、预算级次、预算编制流程、编制工作不变。这一举措旨在保持原有预算编制的灵活性和针对性,确保各单位能够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预算,同时避免因预算编制不准确导致的资源浪费和资金闲置问题。各单位在编制预算时,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需求和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地制定预算方案,确保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采购人主体责任不变。采购人作为政府采购活动的主要责任主体,其在采购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不变。采购人需依法依规开展采购活动,确保采购项目的合法合规性。同时,采购人还需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防范和化解采购过程中的各类风险。市局将加强对采购人的培训和指导,提升采购人的业务能力和法律意识,确保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各单位在采购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采购活动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的良好秩序。
三、采购信息公开方式不变。采购信息的公开方式仍按照现行规定执行,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市局将通过官方网站、公告栏等渠道,及时发布采购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各单位在发布采购信息时,应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避免因信息不全或不准确导致的误解和争议。同时,各单位还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疑问,应及时予以解答和处理,增强公众对政府采购的信任和支持。
四、采购合同签订主体不变。采购合同的签订主体仍为采购人,即各区局。市局在提级管理项目中负责审核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但最终的合同签订仍由各区局负责。这一举措旨在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确保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各单位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各单位还应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合同得到有效执行,避免因合同履行不到位导致的纠纷和损失。
五、采购档案管理要求不变。采购档案的管理要求仍按照现行规定执行,确保采购活动的可追溯性和合规性。市局将加强对采购档案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采购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各单位在采购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和保管采购档案,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各单位还应定期对采购档案进行检查和清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及时更新和有效管理。
6个变化具体是指:
一、采购项目的审批权限发生变化。提级管理项目的审批权限由各区局提级至市局,由市局统一审定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这一变化旨在提高采购项目的审批效率,减少审批环节,降低审批成本。市局将建立专门的采购审批机制,确保审批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各单位在提交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时,应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因材料不全或不准确导致的审批延误。
二、采购项目的组织实施发生变化。提级管理项目的组织实施由市局统一负责,各区局不再直接参与采购活动。这一变化旨在提高采购项目的组织效率,减少重复劳动,降低采购成本。市局将建立专门的采购组织实施机制,确保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各单位在采购过程中,应积极配合市局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确保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采购项目的监督管理发生变化。提级管理项目的监督管理由市局统一负责,各区局不再直接参与监督管理。这一变化旨在提高采购项目的监督管理效率,减少监督管理环节,降低监督管理成本。市局将建立专门的采购监督管理机制,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各单位在采购过程中,应自觉接受市局的监督管理,及时报告采购活动中的问题和情况,确保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采购项目的法律责任发生变化。提级管理项目的法律责任由市局承担,各区局不再直接承担法律责任。这一变化旨在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减少法律责任的模糊地带,提高采购活动的法律保障水平。市局将建立专门的法律风险防控机制,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各单位在采购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合规性,避免因违法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
五、采购项目的绩效评价发生变化。提级管理项目的绩效评价由市局统一负责,各区局不再直接参与绩效评价。这一变化旨在提高采购项目的绩效评价效率,减少绩效评价环节,降低绩效评价成本。市局将建立专门的绩效评价机制,确保采购活动的绩效评价客观公正。各单位在采购过程中,应积极配合市局的绩效评价工作,提供必要的数据和资料,确保绩效评价的顺利进行。
六、采购项目的培训和指导发生变化。提级管理项目的培训和指导由市局统一负责,各区局不再直接参与培训和指导。这一变化旨在提高采购项目的培训和指导效率,减少培训和指导环节,降低培训和指导成本。市局将建立专门的培训和指导机制,确保采购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法律意识得到提升。各单位在采购过程中,应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培训和指导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和法律意识,确保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总之,《XX市税务系统政府采购提级管理工作规程》的出台,标志着我市税务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模式改革试点工作迈出了重要一步。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工作规程》的精神实质,严格按照《工作规程》的要求,扎实推进政府采购管理模式改革试点工作,努力实现采购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的目标,为全市税务系统的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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