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先后三次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修订,在实践探索基础上把党章党规中的纪律要求具体化,使纪律真正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为契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点题、亲自推动的“党之大计”,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下大力气纠正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对党规党纪学习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的决心意志,完全符合当前现状、完全符合全党实际。从20xx年修订《条例》,把散见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中的纪律要求整合起来为“六大纪律”。到201x年,适应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需要,突出纪法协同、纪法衔接,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六大纪律”具体条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再到202x年,体现纪律建设的最新要求、最新成果,丰富完善纪法衔接规定以及纪律处分后与组织处理的衔接规定,重点突出从严管理监督与鼓励担当作为相统一,针对监督执纪中发现的一些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充实完善违纪情形的内涵与外延。一次又一次的“填充勾缝”让《条例》覆盖得更严实,通过对新旧《条例》的对照学习,我总的感受是越来越严、越来越细、越来越全。在定性上,从其他纪律向政治纪律调整,将部分违犯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的行为调整为违犯政治纪律,更加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重申全面从严治党、一严到底、越来越严的态势。在对象上,从“关键少数”向“绝大多数”拓展,将部分违纪主体为党员领导干部的条款扩充到全体党员干部,更加体现监督对象......
预览结束,免费获取全文或定制代笔此类文章!
请点击👉 mbgs777 👈联系老师
请点击👉 mbgs777 👈联系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