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三次全会《公报》也做出了“突出严的基调深化党的纪律建设,着力解决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的部署安排。纪检机关是党内的“纪律部队”,在维护纪律权威、推动纪律落实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要带头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紧握纪律“戒尺”,一以贯之持续从严强化纪律建设,坚持不懈深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警醒、知止,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切实将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起来,推动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促进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以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铁军,以严明纪律护航现代化建设事业行稳致远。下面围绕“加强纪律教育,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深化纪律建设,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守纪律规矩,始终做到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三个方面,将近期的学习体会汇报如下。
一、加强纪律教育,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
加强党纪教育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202x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本法规,对党组织的工作和活动以及党员行为亮出标尺、划出底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纪检机关是党内‘纪律部队’,是党和人民维护国家政权、捍卫民族复兴的利剑”“纪检监察队伍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锤炼过硬的思想作风、能力素质”。作为纪委书记,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做到静下心来学、沉下心来思、深入下去做,确保《条例》的各项规定入脑入心、落地生根。
首先,我们要把《条例》的学习纳入各级党组织的日常学习计划中,通过集体学习、专题培训、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条例》的内容和精神实质。特别是要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违反党纪的严重后果,增强遵守党纪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同时,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网络平台、手机APP等,拓宽学习渠道,提高学习效果,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无死角。
其次,要加强《条例》的宣传解读,通过编印学习手册、制作宣传资料、举办知识竞赛等方式,帮助党员干部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条例》的具体条款和要求。要注重创新宣传方式,运用生动鲜活的语言和形式,增强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使《条例》的精神深入人心,成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
再次,要建立健全学习考核机制,将《条例》的学习情况纳入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督促党员干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对于学习不认真、理解不到位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确保《条例》的学习落到实处。
二、深化纪律建设,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纪律的生命在于执行,执行的关键在于监督。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得到有效维护。
一是要完善监督体系,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主导作用,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健全派驻机构、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监督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内外结合的监督格局。同时,要积极引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合力,使违纪违规行为无处遁形。
二是要强化日常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对“四风”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顽瘴痼疾的整治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要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处置机制,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迅速核查、严肃处理,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确保纪律的刚性约束得到严格落实。
三是要深化专项治理,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要针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集中力量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要加大对扶贫领域、民生工程、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是要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要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风险隐患,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决策程序,防止个人专断和少数人说了算,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严守纪律规矩,始终做到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
忠诚、可靠、纯洁是纪检监察干部的基本政治品格,也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保证。要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严守纪律规矩,始终保持纪检监察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一是要坚定理想信念,永葆忠诚本色。要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坚决抵制各种错误思想和腐朽文化的侵蚀,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二是要严格自律,树立良好形象。要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做到心中有戒、行有所止。要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如实说明问题,不搞特殊化,不越雷池一步。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三是要敢于担当,勇于斗争。要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要坚决同一切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作斗争,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维护党的肌体健康。
四是要提升能力素质,增强履职本领。要适应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专业素养,增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要注重实践锻炼,不断提高应对复杂局面、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努力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
总之,加强纪律教育,深化纪律建设,严守纪律规矩,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保障。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推进党的纪律建设,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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