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省、市总河长制、总林长制会议精神,总结去年以来全区河湖长制、林长制改革工作,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刚才,书面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重要论述摘编、省级总河长第X次会议精神和安徽省总林长令第X号(关于加强林业资源保护工作的令)、市级总河长总林长会议精神;区河长办、林长办分别作了工作汇报,区级河湖长、林长作了工作安排,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
过去一年,全区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扎实推进推行河湖长制、林长制各项工作,印发《20xx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定期开展巡查暗访并交办问题清单,对全区主要河湖实施健康评价、建立健康档案,修订完善“一河(湖)一策”方案,完成XX公路河省级幸福河湖创建工作,并通过省级验收,在20xx年度河湖长制工作省、市级考核中,取得“优秀”等次。深化林长制改革,深入贯彻落实《20xx省林长制条例》《20xx市林长巡林工作制度(试行)》,谋划制定了镇村林长巡林季通报制度,建设形成了覆盖全区林区的立体林火预警监测体系;超额完成了人工成片造林及退化林修复等各项任务。成绩值得肯定,但工作中短板和问题仍然不容忽视,主要表现为:一是巡河巡湖巡林解决问题不多。对“全面覆盖、深入排查”要求落实不严,在市区两级河长暗访中发现,有部分镇级河湖长对自己管辖河湖不清楚,对河湖长职责模糊,巡河湖次数不够,巡河湖质量不高、流于形式,甚至存在推诿扯皮现象。二是工作系统性均衡性不强。虽然能对国考断面严看严管,却未能对省考断面予以同样的重视,去年XX便民XX闸断面就未达标。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建设等基础工作不扎实,在信息更新、内容完善、督促履职方面工作落实不到位。三是监管广度宽度不够。工作还是党员干部“一头热”,群众参与度不高,社会监督机制不健全,导致一些问题发现不及时、整改不到位。
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深刻反思,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推动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再上新台阶。首先,要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河湖长、林长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履职不力、失职渎职的行为,要严肃追责问责,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同时,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各级河湖长、林长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确保他们在实际工作中能够准确把握政策要求,科学决策、有效施策。
其次,要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效能。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重点工作任务。要进一步完善问题发现和整改机制,通过定期巡查、专项检查、群众举报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河湖、森林资源保护中的突出问题。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和完善河湖、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共享、信息互通,提高管理的精准性和时效性。
再次,要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河湖长制、林长制的重要意义和工作成效,提高全社会的生态保护意识。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如“世界水日”“中国植树节”等主题宣传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河湖、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要建立激励机制,对在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最后,要注重实效,确保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要围绕河湖、森林资源保护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集中力量攻坚克难,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强对河湖、森林资源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秩序。要积极推进河湖、森林资源的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不断提升河湖、森林资源的生态功能和服务价值。要注重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全区乃至全省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提供示范和借鉴。
同志们,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扎实推进河湖长制、林长制各项工作,为建设美丽XX、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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