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西北部欠发达县区宗教工作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宗教政策法规“六进”等活动为契机,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社会管理,保持了宗教和顺、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但宗教领域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影响宗教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此,我们对西部欠发达县区宗教领域问题作了梳理和分析,并提出了对策建议。
一、欠发达县区宗教领域主要的问题
1、宗教部门管理体制问题。一是宗教工作机构不健全、人员缺编。欠发达县区有的宗教局同县委统战部合署办公,有的县区宗教局为政府组成部门,与同期组建的部门相比,在编制、经费、办公条件各方面都存在很大的差距。当前县级民族宗教工作机构只能忙于应付一些日常工作,不能适应当前宗教工作复杂形势。二是宗教工作机构行政执法主体不到位。部分县区宗教部门没有独立的经费预算,就没有资金账户,不能领取行政处罚收据等,无法对行政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如要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处罚,就是违法,如不作处理又是行政不作为行为。部分县区宗教部门存在行政执法经验不够、行政执法手段不多,考取行政执法资格的干部力量达不到《行政处罚法》规定,甚至没有考取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三是办公经费严重不足、缺少必要的交通工具。民族宗教工作经费十分紧张,收不抵支,日常办公设施缺乏,影响办公效率。执法用车无保障,不利于工作的开展,每个县区都要管理几十个甚至上百个宗教活动场所,指导和整治几十个待批准宗教活动场所,还有少数民族工作,确实适应不了繁重的民族宗教工作。四是县乡村三级宗教事务管理网络和乡村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在县区制定的干部考核指标中,宗教工作占的比重较小,对考核结果几乎没有什么影响。相当一部分党政干部对宗教工作积极性不高,一些兼职干部也是有名无实,宗教工作机制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导致对部分宗教人员和场所缺乏管理,财务失控,信徒利益受损。
2、宗教活动场所管理问题。一是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管理有待加强。部分宗教活动场所存在财务管理混乱、账目不清等问题,甚至有些场所还存在非法集资、乱收费等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信教群众的利益,也影响了宗教活动场所的社会形象。二是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隐患问题突出。由于资金短缺和技术支持不足,许多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设施落后,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不到位,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三是宗教活动场所的服务功能有待提升。部分宗教活动场所除了提供基本的宗教服务外,缺乏文化教育、社区服务等功能,难以满足信教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也不利于宗教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3、宗教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问题。一是宗教人才队伍建设滞后。当前,宗教领域的专业人才匮乏,特别是懂法律、善管理、通外语的复合型人才更为稀缺,这直接影响了宗教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二是宗教人才培训体系不完善。现有的宗教教育培训资源分散,培训内容单一,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难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宗教人才培训需求。三是宗教人才激励机制不健全。宗教工作者的职业发展空间有限,薪酬待遇较低,导致人才流失严重,影响了宗教工作的持续发展。
4、宗教与社会融合问题。一是宗教与社会发展的脱节现象依然存在。部分宗教团体和信教群众对国家的大政方针认识不足,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积极性不高,未能充分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二是宗教文化的传播渠道狭窄。传统的宗教文化传播方式已难以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需求,新媒体、互联网等现代传播手段的应用不足,限制了宗教文化的影响力和覆盖面。三是宗教与地方文化的融合度不高。部分宗教活动过于强调宗教本身的特点,忽视了与地方文化的结合,未能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宗教文化品牌,影响了宗教文化的吸引力和认同感。
二、对策建议
1、完善宗教部门管理体制。一是建立健全宗教工作机构。建议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宗教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宗教事务条例》的要求,设立专门的宗教工作机构,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确保宗教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强化宗教工作机构的行政执法能力。通过增加编制、提高经费保障水平等方式,增强宗教工作机构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效果,确保宗教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三是优化宗教工作机构的资源配置。合理安排宗教工作经费,改善办公条件,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四是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宗教事务管理网络。将宗教工作纳入县乡村三级干部的考核体系,明确各级干部的宗教工作职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一是推进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收支,确保宗教活动场所的资金安全和透明。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监管,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障信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二是拓展宗教活动场所的服务功能。鼓励和支持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文化教育、社区服务等活动,丰富宗教活动的形式和内容,满足信教群众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三是引导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发挥宗教团体和信教群众的优势,组织参与扶贫济困、捐资助学、环境保护等公益活动,树立宗教的良好社会形象。
3、加强宗教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一是加大宗教人才培养力度。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建立宗教人才培训基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宗教人才培训,培养一批懂法律、善管理、通外语的复合型宗教人才。二是完善宗教人才培训体系。整合现有宗教教育资源,优化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建立健全宗教人才激励机制。通过提高宗教工作者的薪酬待遇、拓宽职业发展空间等措施,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为宗教工作的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4、促进宗教与社会的融合发展。一是加强宗教与社会发展的联系。引导宗教团体和信教群众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对国家大政方针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促进社会和谐、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二是拓展宗教文化传播渠道。充分利用新媒体、互联网等现代传播手段,创新宗教文化传播方式,扩大宗教文化的影响力和覆盖面。三是推动宗教与地方文化的深度融合。鼓励宗教活动与地方文化相结合,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宗教文化品牌,增强宗教文化的吸引力和认同感,促进宗教文化的繁荣发展。
总之,解决西部欠发达县区宗教领域存在的问题,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同时,宗教界自身也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加强自我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为维护宗教和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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