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现代法治社会的目标之一是限制公权,尊重和保障私权。在中国的法治化进程中,公安机关如何规范执法,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正日益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当前,公安机关正从以前强调公权的保护,逐步转变为强化警察执法权力的有限意识,从警察特权思想、突出“行政治理”的作法,转变为为民服务的观念和做法,即目前进行的“三型”警察建设。在这些转变的过程中,要实现警察执法观念的法治化,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公安法制建设就成为公安法治大背景下实现执法机制转变的重要保障。法制部门作为公安法制建设的规划、组织、推动者,如何发挥好“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的职能作用,为“三型”警察建设提供好法律服务和保障,切实提高公安机关“两个水平”,是公安法制工作面临的重要课题,现笔者就此谈点一管之见。【关键词】法制建设 存在问题 主要原因 思路对策
一、公安法制建设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对公安法制工作越来越重视,不少地方把公安法制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的工作来抓,公安法制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与形势和任务相比,公安法制建设在思想观念、工作机制、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等方面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工作未摆重要位置。与检、法等司法机关相比,公安机关长期以来养成的工作作风,相对特殊的工作性质决定着公安机关习惯了粗放式的执法工作模式,严重阻碍着法制工作的发展。建国初期,各级公安机关的工作重点是立足于政治侦察,维护政治稳定;20世纪80年代以来,适应刑事犯罪急剧上升的形势发展需要,又将工作重点转入打击刑事犯罪。长期以来,法制工作只是作为公安机关的一项常规工作,未能真正成为衡量公安工作优劣的标准,执法质量考评制度实行了五年,但有些领导只做表面文章,说的多,做的少,谈起法制工作头头是道,做起工作却敷衍了事,缺乏深入研究和具体落实,导致法制工作的实际效果大打折扣。
(二)法制队伍建设滞后,专业能力不足。公安法制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不仅需要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还需要丰富的实践经验。然而,目前公安法制队伍的整体素质参差不齐,专业人才短缺,培训机制不健全,导致法制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难以满足新形势下公安法制工作的需求。部分法制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够深入,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掌握不及时,影响了法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执法规范化程度不高,存在随意性。尽管近年来公安机关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但在一些基层单位,执法随意性依然较为突出。个别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现象,有的甚至为了追求破案率而忽视程序正义,采取非法手段收集证据,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和公信力。此外,执法过程中的人情关系、利益交换等问题也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也削弱了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和支持。
(四)法制宣传力度不够,社会认知度低。公安法制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配合。然而,当前公安法制宣传工作还存在诸多不足,如宣传形式单一、内容枯燥、覆盖面不广等问题,导致公众对公安法制工作的了解和认识不足,无法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特别是在农村和偏远地区,由于信息闭塞、文化水平较低等原因,群众对法律法规知之甚少,法制观念淡薄,这不仅增加了公安法制工作的难度,也制约了法制化进程的推进。
二、公安法制建设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传统观念根深蒂固,改革阻力大。公安法制建设面临的首要问题是传统观念的束缚。长期以来,公安机关习惯于“重打击、轻防范”、“重实体、轻程序”的工作模式,这种思维定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制工作的推进。同时,部分领导干部对法制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法制工作是“软任务”,可有可无,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导致法制工作在实际操作中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支持。
(二)体制机制不完善,制约作用明显。公安法制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科学的体制机制作为支撑。然而,当前公安法制工作的体制机制还不尽完善,存在职责不清、分工不明、协调不畅等问题,导致法制工作难以形成合力。特别是在基层公安机关,由于编制紧张、经费有限,法制机构设置不健全,法制人员配备不足,严重影响了法制工作的开展。此外,法制工作的考核评价体系也不够科学合理,缺乏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难以调动法制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法制教育缺失,法律素养不高。公安法制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法制队伍。然而,当前公安法制教育存在诸多问题,如法制教育培训体系不健全、培训内容与实际脱节、培训方式单一等,导致法制人员的法律素养普遍不高。部分法制人员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仅停留在表面,缺乏深入理解和灵活运用的能力,难以应对复杂多变的执法环境。此外,法制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也有待加强,部分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和公信力。
三、加强公安法制建设的思路对策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法制工作地位。各级公安机关要深刻认识到公安法制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法治化的关键环节来抓。要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法制意识和法治观念,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要把法制工作纳入公安工作的总体规划,明确目标责任,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法制工作与公安业务工作同步推进、协调发展。
(二)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法制工作效能。要建立健全公安法制工作的体制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作的工作格局。要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合理配置编制资源,充实法制人员力量,提高法制工作的专业化水平。要完善法制工作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激发法制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创新精神。要加强对法制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法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法制队伍素质。要将法制教育作为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教育培训的总体规划。要完善法制教育培训体系,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注重培养法制人员的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法治信仰和法治精神。要加强对法制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法制人员的选拔、任用、考核、奖惩等制度,打造一支忠诚可靠、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法制队伍。
(四)强化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平台,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要创新法制宣传的形式和内容,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法制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加强对农村和偏远地区的法制宣传工作,通过送法下乡、法制讲座等形式,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群众的法律素养。要建立健全法制宣传的长效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为公安法制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综上所述,公安法制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各级公安机关共同努力,不断探索和实践。只有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症结所在,采取有效措施,才能不断提升公安法制工作的水平,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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