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巡察工作的权威性和政治性不断增强,被巡察党组织在整改落实中既注重“改”的举措又注重“立”的机制,有力推动了巡察反馈问题的解决,为巡察发挥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夯实了基础。虽然成绩有目共睹,然而从“回头看”、“机动式”巡察和有关检查调研情况来看,巡察整改不平衡问题在个别党组织不同程度存在,成为影响当地政治生态和改革发展的毒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有针对性的加以解决。
一、影响巡察工作“后边篇文章”的四种表现形式
(一)“讳疾忌医”。“今人有过,不喜人规,如讳疾而忌医,宁灭其身而无悟也。”主要表现在:有的被巡察党组织或不愿、或不能、或不敢正视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把巡察提出的问题视为小题大做,不仅不以为意,甚至还认为是组织故意找茬;有的则在整改过程中蜻蜓点水、敷衍塞责,只解决容易改的面上问题,不愿去触及事关自身利益的问题以及问题背后的深层次根源,面对矛盾上推下卸。
(二)“叶公好龙”。“王莽谦恭未篡时,叶公好夫非龙也。”主要表现在:有的被巡察党组织缺乏真抓实改作为支撑,不敢较真碰硬的问责,最终使整改遇阻,让群众不满;有的党员领导干部表态积极、讨论热烈、言辞恳切,人前“表态多、调门高”,背后则“行动少、落实差”;有的该开的会一个不少,该发的文一个不缺,该走的流程一步不落,给人一种不整改彻底绝不鸣金收兵的感觉,实际上却玩的是明里一套暗地一套的伎俩,口号喊得震天响,整改起来轻飘飘。
(三)“看戏”“演戏”。“隔岸红尘忙似火,当轩青嶂冷如冰。”主要表现在:有的被巡察党组织主体责任不落实,把巡察整改责任推给纪检监察部门,将巡察与监督混为一谈;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在整改落实中当看客,或认为自己不是单位领导与己无关,或感觉自己没被巡视组、巡察组“点名”,摆出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有的党组织在整改过程中走过场,表面轰轰烈烈,实际却无实质性进展,导致巡察整改流于形式,无法达到预期效果。这种态度不仅损害了党的形象,也严重削弱了巡察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四)“旧病复发”。“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主要表现在:一些被巡察党组织虽然在短期内解决了巡察反馈的问题,但缺乏长效管理机制,导致问题反复出现,甚至在新的巡察中再次被指出。这种情况反映出部分党组织对巡察整改的认识停留在表面,未能深刻理解巡察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缺乏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决心和能力。这种“治标不治本”的做法,不仅浪费了宝贵的整改资源,也使得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度大打折扣。
二、深入剖析巡察整改不到位的原因
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之所以屡禁不止,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认识偏差。部分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巡察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巡察只是上级的一次例行检查,缺乏应有的敬畏之心。他们往往把巡察反馈的问题简单归结为个别人的行为失范,忽视了问题背后存在的制度漏洞和管理缺陷。这种认识偏差导致他们在整改过程中缺乏主动性,仅仅满足于表面整改,未能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二)责任缺失。巡察整改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对巡察整改的责任意识淡薄,存在“等靠要”思想,习惯于将整改任务层层下压,自己则置身事外。这种责任缺失不仅影响了整改效果,也使得巡察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受到挑战。
(三)机制不健全。有效的机制是确保巡察整改落实到位的重要保障。当前,一些地方和单位在巡察整改机制建设方面还存在短板,如整改责任不清、跟踪问效不力、考核评价体系不完善等。这些问题导致整改工作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使得一些党组织在整改过程中可以轻易地打折扣、搞变通,最终影响了整改的整体成效。
(四)能力不足。巡察整改不仅考验着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觉悟,更考验着他们的治理能力和水平。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由于经验不足、能力有限,难以有效应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尤其是在涉及深层次矛盾和复杂问题时,往往显得束手无策。这种能力不足不仅制约了整改工作的顺利推进,也影响了整改的实际效果。
三、强化巡察整改的对策建议
针对巡察整改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整改自觉性。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对巡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通过开展专题学习、座谈交流等形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不仅是对党的忠诚检验,也是对自身能力的提升,从而激发内在动力,主动担当作为。
(二)压实整改责任,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健全巡察整改责任体系,明确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整改责任,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要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抓具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改任务全面落实。
(三)完善机制建设,提升整改效能。要建立健全巡察整改长效机制,完善整改责任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三张清单”制度,确保整改任务具体化、可操作。要建立整改进展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整改动态,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完善整改评估机制,通过第三方评估、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客观评价整改成效,确保整改工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四)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整改水平。要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培训指导,帮助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掌握巡察整改的方法和技巧,提高整改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要注重培养一批懂业务、善管理的巡察整改工作骨干,为整改工作提供人才支持。同时,要鼓励和支持基层创新实践,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提升巡察整改工作的整体水平。
总之,巡察整改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的重要保障。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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