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全“三个机制”,有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当前,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现象可以概述为四类:一是懒政不想为。工作态度消极,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往往只是应付上级检查,得过且过。二是怕事不敢为。面对复杂的新情况、新问题时,由于担心承担风险,选择保守应对,甚至避而不谈,生怕“枪打出头鸟”。三是为私不愿为。在遇到矛盾和问题时,为了维护个人利益或避免冲突,选择沉默或妥协,对明显违反原则的行为视而不见,只求表面和谐,害怕因直言而影响自己的“选票”。四是平庸不善为。部分干部的能力水平无法满足岗位需求,虽然看起来工作繁忙,但实际上效率低下,缺乏实际成效。
究其原因,可以归结为两类:一类是主观原因,可用三个“不”字概括,即主观世界改造不严实、新旧理念转变不适应、能力素质提升不及时。这些主观因素导致干部在面对新任务时,缺乏必要的准备和勇气。另一类是客观因素,主要是制度机制保障的不健全。一方面,干部保护机制不健全,使得干部在创新创业过程中面临较大的风险,担心一旦失败会受到不必要的指责或处分,从而产生瞻前顾后的心理。另一方面,干部考核激励机制不健全,考核结果往往不能真实反映干部的实际表现,存在“干得多的错得多,错得多就扣得多”的现象,这不仅打击了干部的积极性,也导致了一些干部采取保守策略,避免冒险。此外,干部个人的价值追求未得到充分满足,如政治上的晋升机会、经济上的合理回报等,这些都是影响干部积极性的重要因素。
对此,我们建议以完善机制为抓手,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健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首先,完善年度考核体系,按照精准化、差异化的标准,对不同地区、不同层级、不同岗位的干部设置不同的考核指标,确保考核内容既涵盖显绩又关注潜绩,真正做到干什么就考什么,避免“上下一般粗”“左右一个样”的现象。其次,推进平时考核,建立常态化的考核机制,确保干部的每项工作都能得到及时的反馈和评价,通过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全面掌握干部的工作状态和发展趋势。再次,加强考核结果的应用,将考核成绩与年度目标绩效直接挂钩,确保优秀干部能够得到应有的奖励,同时对表现不佳的干部进行适当的调整或培训,真正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激发广大干部的工作热情和创新精神。
二是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要让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干部能够放心大胆地开展工作,就必须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为他们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首先,明确“容”的底线,对于干部在改革创新过程中的失误和错误,只要不是出于个人私利,且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应当给予宽容和支持,避免因小失大,挫伤干部的积极性。其次,辨明“错”的性质,区分无意过失与故意违规,对于前者应给予理解与帮助,对于后者则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公平公正。再次,建立健全纠错机制,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防止类似错误再次发生,同时也要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升干部的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通过这些措施,营造一个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让广大干部能够在实践中不断成长,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三是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选拔任用机制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关键环节。首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注重考察干部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工作能力,确保选拔出来的干部能够胜任岗位要求。其次,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打破论资排辈的传统观念,注重从基层一线、关键岗位和重大任务中发现和培养优秀干部,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再次,完善竞争上岗制度,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选拔人才,确保选人用人的公平公正,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最后,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各类培训班、研讨班,帮助干部更新知识结构、提升业务能力,增强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通过这些措施,建立起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总之,通过健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容错纠错机制和选拔任用机制,可以有效解决当前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激发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在这一过程中,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同时,广大干部也要自觉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站位和业务水平,勇挑重担、敢于作为,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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