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为全面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议精神,切实抓好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现提出四个方面的工作要求,以期全县上下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第一、思想认识必须深入骨髓。生态环境保护,历来是不可撼动的“国之大者”,开不得半点玩笑、容不得一丝懈怠,必须如履薄冰、慎终如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意见,实事求是、一针见血,既是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把脉会诊”,更是对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质量水平的“精准开方”。无论共性问题还是个性问题,我们都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全面整改。特别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第五条明确指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包括例行督察、专项督察和‘回头看’等。”因此,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从政治的角度,看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坚决克服“隔岸观火”的旁观心理、“走走停停”的懈怠心理、“掩耳盗铃”的蒙混心理、“讳疾忌医”的逃避心理、“避重就轻”的侥幸心理,对“国之大者”更加心中有数、保持敬畏,推动问题彻底整改到位,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落实,为下一步工作做足充分的准备。
第二、共性问题必须全面认领。针对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中整改工作的8项共性问题:一是对照省级清单第(一)项:“有的地方对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一些‘两高’项目未批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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