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的意见》,XX省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四项监督”统筹衔接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整合运用监督资源和力量,增强“四项监督”工作合力,提升监督治理整体效能,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了XX精神,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根本,以增强监督全覆盖有效性、提升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为目标,准确把握“四项监督”政治监督根本属性和运行特点规律,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加强制度建设和实践探索,更加突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着力推进机制整合、流程整合、资源整合;更加突出重点突破、带动整体,着力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更加突出重点工作、重要方面,进一步优化配置监督资源,明确牵头责任、配合要求、完善程序规定,推动“四项监督”在决策部署、力量整合、措施运用、成果共享上更加协同高效,构建内部贯通、左右衔接、上下联动的监督工作格局,做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主干,推动“三不腐”一体推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
二、政治监督统筹衔接
强化政治监督统筹协调。党风政风监督室履行政治监督综合协调职责,协助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委委务会)加强研究谋划,每年制定监督工作要点,结合各类专项监督具体实际,分门别类建立监督台账,提供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派驻派出机构、县委巡察机构和各镇街纪工委建立定期督办、限期办结机制。监督检查室、派驻派出机构结合监督台账,针对联系镇街、县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分别建立政治监督活页,针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完善廉政档案,线上、线下同步动态更新、及时分析。监督检查室、派驻派出机构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流监督信息,研究解决监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形成监督合力。
2. 深化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聚焦党中央确定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特别是对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以及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情况等,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通过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巡视巡察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同时,注重监督成果的运用,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置,提出整改建议,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切实整改,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3. 加强政治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衔接融合。将政治监督贯穿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全过程,建立健全政治监督与各类监督的衔接机制。通过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检查等方式,实现监督资源的有效整合和监督效果的最大化。特别是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时,注重从政治高度审视问题,深挖问题背后的政治根源,推动标本兼治。同时,加强对监督成果的综合分析,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纪律监督统筹衔接
完善纪律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纪律监督工作制度,明确监督范围、监督内容、监督方式和监督程序,确保纪律监督工作有章可循。强化纪律监督室的职能作用,加强对监督检查室、派驻派出机构、县委巡察机构的业务指导,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定期组织纪律监督业务培训,提升监督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确保监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2. 创新纪律监督方式方法。在传统监督方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督效率。通过建立监督信息平台,实现监督数据的实时采集、动态分析和智能预警,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同时,注重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拓宽监督渠道,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增强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3. 强化纪律监督成果运用。建立健全纪律监督成果运用机制,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和部门,督促其认真整改。对于典型问题,通过通报批评、约谈提醒等方式,强化警示教育作用,达到“查处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同时,注重从个案中发现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推动制度建设,堵塞管理漏洞,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监察监督统筹衔接
加强监察监督体系建设。按照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健全监察监督体系,明确监察机关的职责权限,完善监察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监察对象的日常监督,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行为表现和履职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同时,注重发挥监察建议的作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改进意见,督促其整改落实。
2. 提升监察监督能力水平。加强对监察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法律水平,确保监察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建立健全监察监督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对监察人员的工作实绩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注重加强与其他监督主体的沟通协作,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果。
3. 推动监察监督与纪检监察工作深度融合。将监察监督与纪律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实现监督资源的有效整合和监督效果的最大化。通过联合办案、信息共享、成果互认等方式,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工作的整体效能。特别是在查处职务违法犯罪案件时,注重从源头上查找问题,深挖问题根源,推动标本兼治。
五、派驻监督统筹衔接
明确派驻监督职责定位。派驻机构作为县纪委监委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加强对驻在部门的监督。明确派驻机构的监督范围、监督内容和监督方式,确保派驻监督工作有的放矢。同时,注重加强对派驻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管理,提高派驻监督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2. 创新派驻监督方式方法。在常规监督方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派驻监督的精准性和时效性。通过建立派驻监督信息平台,实现监督数据的实时采集、动态分析和智能预警,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同时,注重发挥派驻机构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驻在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监督合力。
3. 强化派驻监督成果运用。建立健全派驻监督成果运用机制,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驻在部门,督促其认真整改。对于典型问题,通过通报批评、约谈提醒等方式,强化警示教育作用,达到“查处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同时,注重从个案中发现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推动制度建设,堵塞管理漏洞,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六、巡视监督统筹衔接
完善巡视监督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巡视监督工作制度,明确巡视监督的范围、内容、方式和程序,确保巡视监督工作有章可循。加强对巡视组的管理和服务保障,提高巡视组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定期组织巡视监督业务培训,提升巡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确保巡视监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2. 创新巡视监督方式方法。在常规巡视方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巡视监督的精准性和时效性。通过建立巡视监督信息平台,实现巡视数据的实时采集、动态分析和智能预警,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同时,注重发挥巡视监督的震慑作用,通过公开曝光、问责追责等方式,形成强大的监督压力,促进被巡视单位和部门的整改落实。
3. 强化巡视监督成果运用。建立健全巡视监督成果运用机制,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被巡视单位和部门,督促其认真整改。对于典型问题,通过通报批评、约谈提醒等方式,强化警示教育作用,达到“查处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同时,注重从个案中发现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推动制度建设,堵塞管理漏洞,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七、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推动工作落实。成立由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任组长的“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工作顺利推进。
2. 强化队伍建设。加强监督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监督队伍。定期组织监督业务培训,提升监督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建立健全监督人员考核评价机制,对监督人员的工作实绩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3. 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四项监督”统筹衔接的制度体系,明确监督范围、监督内容、监督方式和监督程序,确保监督工作有章可循。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同时,注重制度的宣传贯彻,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制度意识和执行力。
4. 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监督工作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建立统一的监督信息平台,实现监督数据的实时采集、动态分析和智能预警,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监督信息平台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数据安全和信息安全。
5. 注重成果运用。建立健全监督成果运用机制,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和部门,督促其认真整改。对于典型问题,通过通报批评、约谈提醒等方式,强化警示教育作用,达到“查处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同时,注重从个案中发现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推动制度建设,堵塞管理漏洞,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强“四项监督”工作的合力,提升监督治理的整体效能,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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