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集体经济新的有效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依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指导意见及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任务,以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为导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繁荣。
二、基本原则
(一)把握正确改革方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完善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坚守法律政策底线。坚持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不能把集体经济改弱了、改小了、改垮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坚持农民权利不受损,不能把农民的财产权利改虚了、改少了、改没了,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严格依法办事,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
(三)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支持农民创新创造,确保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正让农民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四)分类有序推进改革。根据集体资产的不同类型和不同乡村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改革方案,区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不搞一刀切,确保改革稳妥有序进行。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以20xx年底为时点,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摸清家底,健全管理制度,防止资产流失。清产核资结果要向全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示,并经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确认。清产核资结束后,要及时将资产状况录入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实行动态管理。
(二)明确集体资产所有权。根据不同集体资产的功能属性,将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并依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未成立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未成立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三)加强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公开制度,确保财务管理透明、规范。加强审计监督,定期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审计,及时纠正违规行为,保障集体资产安全完整。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金融机构合作,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股份合作、租赁、托管等方式,盘活集体资源资产,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经济,增加集体和农民收入。
(五)探索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实现形式。在坚持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探索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等权能实现形式。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建立集体资产股权证书,记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信息。探索建立农村集体资产股权交易平台,规范交易行为,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六)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果园、养殖水面等资源,发展现代农业项目;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或参股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产业;支持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物业经济,通过出租商铺、厂房、仓库等获得稳定收入;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社会资本合作,开发集体土地上的存量房产,发展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改革工作,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政策支持。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财政支持力度,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优化金融环境,提供用地保障,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三)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广泛宣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政策内容和成功经验,增强农民群众的改革意识和参与热情。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四)严格考核评估。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纳入镇对村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对改革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对在改革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改革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通过上述措施,我镇将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路径,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全市乃至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供有益借鉴。我们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改革取得实效,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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