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博范文网 首页

党纪学习教育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发言材料

2025-04-03 华博范文网

  党纪学习教育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发言材料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交流三个方面:

  一、保持敬畏之心,始终做到“对标看齐”

  一是知行之所“循”。所谓“循”,就是依据是什么,方向是什么,这里讲讲认识层面的问题,也就是要认识到《条例》是自己言行的根本指南和遵循,《条例》规定能做的就做,不能做的就不能做,始终把《条例》作为行为指南。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自觉将其融入到日常工作中,确保自己的每一项决策、每一个行动都符合党的要求。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保持清醒的头脑,避免偏离正确的道路。

  二是知行之所“向”。所谓“向”就是方向的意思,要把《条例》上升到方向性的层面,也就是自己应该朝着什么样的方向前行,特别是对于《条例》规定要做的,那就得朝着这个方向前进,确保不偏航。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以《条例》为指导,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同时,要注重总结经验教训,不断调整和完善工作方法,使我们的工作更加科学、更加高效。

  三是知行之所“畏”。“畏”就是敬畏、畏惧的意思,要在心底里想明白,有些东西是不能碰的,纪律是不能违反的,时时刻刻警示自己,特别是当出现苗头性问题的时候,一定要及时纠正自己的言行,始终保持敬畏和畏惧,这样才能不逾矩。在面对诱惑和挑战时,我们要保持坚定的政治定力,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影响,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为党的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紧握“检视之镜”,始终做到“对标找差”

......

预览结束,免费获取全文定制代笔此类文章!
请点击👉 mbgs777 👈联系老师

相关阅读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