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召开这次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主要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最近一段时间,中央和省、市相继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安排部署,需要贯彻落实。二是换届之后,很多镇街区和部门的干部岗位调整,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把握不准,需要统一思想。三是安全生产至关重要,不做到“万无一失”,就会“一失万无”,必须常抓常严。所以召开这次会议,对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让大家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抓好各项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具体工作中,关键是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错误认识的问题
安全生产是头等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安全生产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去年以来,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对安全生产工作,面上存在三种错误认识,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一是安全事故少,安全生产基础好。近年来,我市没有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导致很多同志滋生盲目乐观情绪,认为我们的安全生产基础很好,放松了对安全生产问题的警惕。但事实恰恰相反,我们的安全生产基层基础非常薄弱。1月、2月两个月时间,仅各类火灾就发生x起,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大的财产损失,但也触目惊心。刚才,在安全生产警示片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我们没有类似的企业吗?安全生产事故就在我们身边。各级各部门各企业一定要端正思想态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牢牢把安全生产记在心里、抓在手上。二是重大危险源少,不会发生大事故。虽然我市没有化工园区,高危行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少,但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点多面广、任务非常艰巨。全市有涉氨制冷企业xx家,其中4家存在重点危险源,并且小冷库较多,安全管理水平不高,一旦出现安全问题,极易引发中毒、火灾和爆炸事故。
三是安全生产投入多,经济效益受影响。一些企业和单位认为,加强安全生产会增加成本,影响经济效益。这种认识是非常片面的。安全生产不仅不会影响经济效益,反而能够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据统计,每投入1元用于安全生产,可以减少3-5元的事故损失。反之,一旦发生事故,不仅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还会严重影响企业的声誉和社会形象。因此,我们必须转变观念,将安全生产作为企业发展的必要条件,而不是额外负担。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提高安全设施和技术水平,确保企业生产安全。
二、解决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这为我们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当前,我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责任意识不强。有的领导干部认为安全生产是业务部门的事,与自己无关,缺乏主动作为的意识。二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熟悉,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素质不高,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三是基层监管力量薄弱。由于编制、经费等原因,部分镇街区和部门的安全监管力量不足,难以有效履行职责。四是社会监督机制不健全。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度不高,舆论监督作用发挥不够。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安全生产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具体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二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形成全员参与、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要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三是加强基层监管力量。要通过增加编制、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基层安全监管队伍,提高监管能力。要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要创新监管方式,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管效率。四是完善社会监督机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曝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鼓励群众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要建立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对安全生产诚信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对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三、解决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不严格的问题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执法不严、处罚不力等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执法力度不够。一些部门和单位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不力,存在“宽、松、软”现象。二是执法标准不统一。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存在尺度不一、标准不统一的问题。三是执法程序不规范。个别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程序不规范、执法文书不齐全等问题。四是执法效果不明显。一些企业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整改不彻底,屡查屡犯。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大执法力度。各级监管部门要敢于动真碰硬,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要求,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二是统一执法标准。要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标准,明确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要求,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公正、透明。要加强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三是规范执法程序。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执法活动,做到程序合法、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要完善执法文书制作,确保执法文书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四是提高执法效果。要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跟踪制度,对查处的违法行为要督促企业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要加强对企业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问题反弹。要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曝光制度,定期公布查处的典型案例,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
同志们,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为建设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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