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安全问题始终牵动着习近平总书记的心。平桥区在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始终坚持现行标准,既不降低标准,也不盲目提高标准,以“严把五道关口、确保精准施策”为原则,确保了困难群众的基本住房安全,实现了困难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现将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一、查清存量危房底数
乡镇、村级组织需全面摸清“4类重点对象”的住房安全状况,确保每一户的住房安全情况都清晰明了,建立“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情况的三本台账。首先,建立乡、村级所有“4类重点对象”的住房信息台账,详细记录每户的住房基本情况;其次,建立乡、村级所有“4类重点对象”危险住房(C级危房、D级危房)的信息台账,明确危房的具体情况;最后,建立乡、村级“4类重点对象”未整改危险住房(C级危房、D级危房)的佐证材料说明台账,确保每一处危房都有详细的整改依据和说明。
二、严把五道关口,确保精准施策
一是把好对象确认关。严格按照住建部门和扶贫部门的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农户纳入危房改造对象,通过大数据比对,确保对象认定的精准性。二是把好等级评定关。由区住建部门依据《技术导则》进行等级认定,对于难以确定的房屋,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鉴定,确保住房危险等级认定的准确性。三是把好标准执行关。在资金补助方面,C级危房维修补助不超过10000元(含10000元);D级危房重建、翻建及无房户新建的补助标准分别为:建档立卡贫困户14000元至40000元,非建档立卡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一般贫困家庭120xx元至30000元。在面积控制方面,1至3人户的住房面积控制在40至60平方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同时不得低于13平方米。在质量监管方面,对危房改造的开工、施工、竣工三个阶段进行全面质量监管,确保每一户的住房质量都达到安全标准。四是把好验收关。由区住建部门负责验收,并出具评定结论,确保每一户危房改造后的住房都符合安全标准,真正做到户户安全有保障。
三、强化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
为了确保危房改造政策的有效落实,平桥区加大了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宣传危房改造的重要性和具体政策措施。一是利用村广播、宣传栏、横幅等传统媒体,定期发布危房改造的相关信息,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二是通过召开村民大会、入户走访等方式,面对面地向群众讲解政策,解答群众的疑问,增强群众的参与意识。三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如微信、QQ群等网络平台,及时发布政策动态和改造进展,方便群众了解和监督。通过这些措施,有效提高了群众对危房改造政策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后续管理,巩固改造成果
危房改造完成后,平桥区注重后续管理,确保改造成果得以巩固。一是建立健全危房改造档案,详细记录每一户的改造过程和结果,确保资料完整、可追溯。二是定期开展回访检查,对已改造的住房进行跟踪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新的安全隐患,防止旧问题反弹。三是加强对困难群众的帮扶,通过提供就业培训、产业扶持等方式,帮助他们增加收入,改善生活条件,从根本上解决住房安全问题。四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危房改造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防止出现新的危房问题。
通过以上措施,平桥区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不仅有效解决了困难群众的住房安全问题,还提升了农村的整体居住环境,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未来,平桥区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实现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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