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颁布以来,特别是去年以来,XX县结合全省范围内开展的依法规范农村基督教事务专项行动,以创新党建工作为抓手,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坚持运用“党建+”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基督教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全县宗教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宗教工作主要做法及工作成效
全县共有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佛教、道教五种宗教,其中基督教两会、佛教协会、道教协会均为依法登记的宗教团体。今年以来,我们主要以“党建+”责任体系、文明建设、政策培训、规范管理和服务引导,确保宗教问题治理规范有序,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一)“党建+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一是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统战部长任副组长的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以及由县委常委、统战部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全县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二是明确了县委书记作为全县宗教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县委常委会,听取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县委将宗教工作纳入乡镇领导班子评价考核体系,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定期深入宗教活动场所检查指导。三是明确了乡镇党委对宗教工作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各乡镇配备了宗教工作助理员;各村专门明确一名支部委员为宗教工作协理员。同时,进一步明确了乡镇、村属地管理责任,形成了县、乡、村三级管理网络,实现了基层组织对宗教工作的全覆盖、无死角。
(二)“党建+文明建设”,倡导农村生活新方式。一是通过新闻媒体、宣传车、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对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及党的宗教政策法规开展全方位、立体化的学习宣传。同时,紧密结合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为群众义写发放春联22250副,为贫困户发放带有精神扶贫和党性教育内容的宣传资料,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文明素养。二是组织开展了“文明家庭”、“和谐社区”等评选活动,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通过举办各类文化活动,如文艺演出、书画展览等,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引导群众树立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远离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
(三)“党建+政策培训”,提升宗教工作水平。一是定期组织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参加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和执行相关政策法规。二是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三是开展宗教工作干部培训,提升他们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确保宗教工作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四是通过建立宗教工作微信群、QQ群等平台,及时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分享工作经验,增强沟通交流,形成合力。
(四)“党建+规范管理”,维护宗教活动秩序。一是严格落实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备案制度,对全县所有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全面排查,建档立册,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加强对宗教活动的监管,严禁非法宗教活动,严厉打击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的行为。三是建立健全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稳定。四是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公开,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五)“党建+服务引导”,促进宗教和谐发展。一是积极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二是支持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如助学助困、敬老爱幼等,展现宗教界的良好形象。三是鼓励宗教界人士参与社会事务,发挥他们在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四是通过举办宗教文化交流活动,增进不同宗教之间的了解和友谊,促进宗教和谐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尽管我们在宗教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基层干部对宗教工作的认识不够深刻,工作方法单一,缺乏创新意识。二是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部分场所存在安全隐患。三是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治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改进: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基层干部的宗教工作能力和水平,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加大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监管力度,督促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消除安全隐患。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治意识,引导他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四是加强与宗教界人士的沟通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增强他们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五是积极探索创新宗教工作的方式方法,提升宗教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确保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总之,我们将以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为指导,以“党建+”工作机制为依托,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努力开创全县宗教工作新局面,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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