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刚才,局长作了一个很好的工作报告,对我们过去一年财政反腐倡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今后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完全赞同。下面,我就如何提升财政反腐倡廉工作再讲三点意见。
一、认识上再提升,进一步增强做好财政反腐倡廉工作的紧迫感
坚决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也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旗帜鲜明、态度坚决、领导有力,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我们财政部门务必要把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到中央、省、市、区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区党工委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增强推进财政反腐倡廉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以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不断开创全区财政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局面。
二、措施上再强化,进一步增强财政反腐倡廉工作实效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财政部门要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更加坚决地惩治腐败,更加科学有效地预防腐败,确保财政资金、财政干部两个安全。为此,我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制度是反腐倡廉的根本保障。我们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特别是要加强预算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确保每一笔财政资金都用在刀刃上,每一分钱都花得明明白白。同时,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其次,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财政透明度。财政改革是推动反腐倡廉的重要手段。我们要继续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实现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要进一步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定期向社会公布财政预决算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通过改革,逐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再次,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监督检查是反腐倡廉的重要抓手。我们要充分利用审计、监察等手段,加大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领域的专项检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对于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坚决维护财政纪律的严肃性。
最后,加强教育培训,提高财政干部素质。人是反腐倡廉的关键因素。我们要坚持不懈地抓好财政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不断增强财政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同时,要加强对财政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财政干部的专业能力和水平,使他们能够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为财政反腐倡廉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三、责任上再压实,进一步形成财政反腐倡廉工作合力
反腐倡廉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我们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以实际行动带动广大财政干部廉洁从政。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区财政局党组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定期研究部署,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敢于动真碰硬,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科室、各单位也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反腐倡廉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完善考核评价。要将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把反腐倡廉的实际效果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对于反腐倡廉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要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三是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广泛宣传反腐倡廉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弘扬正能量,树立新风尚。同时,要加大对反面典型的曝光力度,发挥警示作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社会氛围。
同志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党工委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反腐倡廉的各项决策部署,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不断推动全区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更大成效,为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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