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进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研究”开题研讨会上的发言
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创始院长 贾康 (202x年5月21日)
最高决策层明确提出谋划新一轮重大改革举措,这一指示精神出台后紧接着指出: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这一逻辑,与中国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以来的几次重大改革行动完全吻合:改革开放初期,在宏观层面上率先启动的改革措施,是在渐进改革、避免“大爆炸式”变革的大背景下,财政领域实行的“分灶吃饭”政策,作为改革的突破口;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模式后,他明确指出必须推进新一轮改革,由朱镕基同志主持经济工作,1993年紧锣密鼓地进行了各项准备工作,1994年1月1日正式实施分税制改革,这一改革被誉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举措。我愿意特别强调,1994年的改革从“行政性分权”的“分灶吃饭”模式,推进到了以分税制为基础的“经济性分权”,为市场经济的间接调控机制,以及中央提出的“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了极为重要的制度基础。
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制定的全面深化改革的“60条”文件中,明确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这是最高层级的权威文件首次如此明确地阐述财政的重要地位。随后,中央政治局首先审议并通过了财税配套改革方案,其他领域的改革安排则依次展开,且当时的时间表上明确指出,这套改革方案应于202x年取得决定性成果,而对财政领域的要求则是提前至201x年实现决定性进展。然而,由于实际改革进程未能如期推进,官方媒体和文件中不再提及原定时间表。如今,已明确今年7月将召开三中全会,财税改革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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