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一: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成立XX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这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精神的创新要求,也是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有益探索和尝试。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建设好运作好,将司法工作更加积极地融入到社会治理格局中,能够充分发挥“诉为引领、诉为推动、诉为规范、诉为保障”的功能作用,实现矛盾纠纷有效预防、有效分流、有效化解,为法治XX、平安XX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下面,我就今后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建设及多元纠纷化解工作再提三点意见:
一是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实效。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建设是强化诉源治理,实现矛盾纠纷及时、高效化解的新举措,不是单单一家单位一个部门的事,而是在党的领导下,多方联动,形成合力。因此,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提高站位认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积极融入全县社会治理大格局,做好与党委政府主导的综治(网格)中心或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的对接,涵盖的单位和行业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联动对接,使之成为党委领导的一个重要解纷维稳平台,推动我县基层社会治理格局不断创新发展。法院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建设工作中要发挥主力军作用,立足XX实际,认真研究谋划,确定建设模式,制定切实有效的建设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对外要加强诉讼与非诉讼分流对接,完善诉前多元解纷衔接机制,对内要构建科学、精准、高效的筛选过滤、诉非分流、调裁分流、繁简分流、速裁快审以及程序转化机制,实现多元解纷力量全方位互联和多种解纷方式全流程互动联动,成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多元解纷的综合型枢纽。
二是深化联动对接,加强队伍建设。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开展,离不开一支专业、高效的工作队伍。我们要按照“专兼结合、优势互补”的原则,选拔一批业务能力强、调解经验丰富、熟悉法律法规和地方风俗习惯的人员加入调解队伍,通过定期培训、案例研讨等方式提升其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调解员给予表彰奖励,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此外,还要注重跨部门协作,加强与公安、民政、信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共同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在队伍建设过程中,特别要强调以党建为引领,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确保调解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是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服务质量。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的运行过程中,我们应积极探索和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一方面,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互联网+、大数据等,搭建线上服务平台,实现在线咨询、在线调解等功能,方便群众随时随地获取法律帮助。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通过数据分析提前发现潜在的社会矛盾和风险点,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预防和化解,避免矛盾激化升级。同时,还要注重调解结果的执行监督,确保调解协议得到有效履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此基础上,我们要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减少群众等待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满意度。特别是在处理涉及民生的重大矛盾纠纷时,要坚持人民至上,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良好的社会氛围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我们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广泛宣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重要意义、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增强全社会对多元化解机制的认知度和支持度。通过举办讲座、发放资料、开展活动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民法治意识,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理性维权。同时,要注重挖掘和树立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励更多的人参与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来。此外,还要加强对负面舆情的监测和应对,及时澄清事实真相,消除不良影响,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总之,成立XX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实际举措。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将中心打造成为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重要平台,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贡献力量。希望各部门各单位紧密配合,通力合作,共同开创我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新局面,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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