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标“两个先行”探索绿色低碳共富示范样本 助力全省打造生态文明高地的湖州实践
今年以来,湖州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绿色低碳共富的系列决策部署,特别是省委赋予“勇当绿色低碳发展探路者”“走好绿色低碳共富之路”“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的新使命新要求,研究制定了《湖州市绿色低碳共富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得到省委主要领导的肯定。该方案聚力打造绿色低碳共富综合改革试验区和生态价值转化高地、低碳技术创新高地、绿色智造变革高地、生态富民共享高地、生态文明传播高地等“一区五高地”,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共富示范样本,努力为全省“两个先行”做出更大贡献。截至目前,湖州市已首创竹林碳汇、数智绿金、碳效码等20余项改革举措,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获国务院督查激励,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获国务院批复同意,中国绿色低碳创新大会在湖成功举办。
一、谋划思路
对标2025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20周年,聚焦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生态惠民三大任务实现大跨越,出台实施一系列重大举措、重大改革、重大政策,打造形成一批支撑绿色低碳共富的重大试点示范、制度体系和平台载体。通过3年实践探索,奋力实现绿色低碳共富模式成为湖州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名片,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主要做法
(一)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湖州市以“两山”理念为指引,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通过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推进生态产品市场化交易等措施,不断拓宽“两山”转化通道。一是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湖州市与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合作,构建了一套科学合理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方法,为生态产品的价值评估提供了技术支撑。二是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湖州市积极探索多元化生态补偿方式,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市场交易等方式,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支持力度,确保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三是推进生态产品市场化交易。湖州市在全国率先开展竹林碳汇交易试点,通过市场化手段促进森林资源保护和利用,实现了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二)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行动
湖州市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碳减排措施,努力打造低碳发展示范区。一是优化能源结构。湖州市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积极推进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减少化石能源消耗,降低碳排放。二是推动产业绿色转型。湖州市围绕汽车及零部件、现代纺织、绿色家居等主导产业,加快技术改造和升级,提升产业链整体绿色水平。三是倡导低碳生活方式。湖州市通过举办低碳生活宣传活动、推广绿色出行等方式,引导市民树立低碳环保意识,共同参与碳减排行动。
(三)实施生态惠民工程
湖州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实施生态惠民工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一是加强生态环境治理。湖州市深入推进“五水共治”“蓝天保卫战”等专项行动,持续改善水环境、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二是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湖州市按照“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了一批具有湖州特色的美丽村庄。三是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湖州市不断完善城乡公共服务设施,提高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供给能力,让人民群众共享绿色发展成果。
三、成效与展望
通过近年来的努力,湖州市在绿色低碳共富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了有益借鉴。一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湖州市空气质量优良率、地表水环境质量等指标均达到历史最好水平,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前列。二是绿色产业发展势头良好。湖州市绿色家居、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快速发展,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三是民生福祉显著提升。湖州市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步缩小,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展望未来,湖州市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走绿色低碳共富之路,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一是持续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探索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二是加快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力争提前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三是不断巩固和拓展生态惠民成果,让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中获得更多实惠。四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为全省“两个先行”贡献更多湖州力量。
四、结语
湖州市在探索绿色低碳共富示范样本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创新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未来,湖州市将继续保持定力,锐意进取,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努力在“两个先行”的伟大征程中书写更加辉煌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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