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条例》全面加强纪律建设
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202x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着眼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与时俱进推进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纪律建设成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的突出亮点。党中央先后于20xx年、201x年和202x年三次修订《条例》,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断完善纪律规矩,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充分彰显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
一、促进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两个确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建设最重大的政治成果,是党战胜一切艰难险阻、应对一切不确定性的最大确定性、最大底气、最大保证,“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必须以严明纪律作保障。《条例》旗帜鲜明,把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首要政治纪律,贯穿始终。通过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形成全党上下一心、步调一致的强大合力。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了《条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强化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纪律建设不仅是对党员行为的约束,更是对党员思想的引导。新修订的《条例》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纪律要求,明确了纪律红线,为全体党员提供了更加清晰的行为指南。各级党组织要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纪律的重要性,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特别是对于年轻干部,更要注重早期教育和引导,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同时,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人,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三、严格执纪问责,推动纪律建设落地见效
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新修订的《条例》不仅明确了纪律要求,更强调了对违反纪律行为的严肃查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加大执纪力度,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特别是对于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违纪问题,要重点查处、公开曝光,形成强大震慑效应。同时,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通过严格的执纪问责,推动纪律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真正发挥纪律的约束和规范作用。
四、深化标本兼治,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纪律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新修订的《条例》在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和教育,力求从根本上减少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深入分析违纪违法问题产生的根源,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堵塞制度漏洞,完善监督机制。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同时,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通过多措并举,逐步构建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实保障。
五、坚持党的领导,确保纪律建设方向正确
党的领导是纪律建设的根本保证。新修订的《条例》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纪律建设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带头遵守和维护纪律,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协助党委抓好纪律建设各项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党的群众路线优势,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纪律建设的良好氛围。通过坚持党的领导,确保纪律建设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障。
六、加强制度建设,提升纪律建设科学化水平
制度建设是纪律建设的基础。新修订的《条例》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纪律建设的制度体系。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和创新,建立健全与《条例》相配套的制度机制,确保纪律建设的各项要求能够有效落实。要注重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避免制度流于形式,确保制度能够真正发挥作用。同时,要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制度的行为严肃追责,确保制度的刚性约束。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升纪律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
七、注重教育引导,增强纪律建设的内在动力
纪律建设不仅是外在的约束,更是内在的自觉。新修订的《条例》在强化纪律约束的同时,更加注重教育引导,力求通过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自律能力。各级党组织要将纪律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纪律教育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中增强纪律观念。要注重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层级的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方式,确保教育效果。同时,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人,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八、强化监督制约,确保纪律建设取得实效
监督是纪律建设的重要手段。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强化了监督制约机制,明确了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责。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同时,要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监督网络,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确保纪律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九、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纪律建设的专业化水平
队伍建设是纪律建设的关键。新修订的《条例》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强调要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队伍。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教育培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要注重选拔任用忠诚干净担当的优秀干部,优化队伍结构,增强队伍活力。同时,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严格要求、严格管理,确保纪检监察队伍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通过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纪律建设的专业化水平,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保障。
十、总结经验,推动纪律建设不断创新发展
纪律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推动创新发展。新修订的《条例》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纪律建设的制度体系。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认真总结纪律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不断改进和完善。要注重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相结合,积极探索纪律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推动纪律建设不断创新发展。通过总结经验、推动创新,不断提升纪律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实保障。
总之,学习贯彻《条例》、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是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纪律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要求,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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