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各地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抓好以村民委员会为重点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全面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是民政部门担负的一项重要职责。多年来,各级民政部门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严格执法,精心指导,有效地保证了村民自治工作的健康发展,为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民政部门如何进一步提高指导村民自治工作的水平和效能?笔者结合工作实践的感受体会,感到应注意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协调工作关系要善于通盘谋划,防止和克服重“内”轻“外”的倾向。村民自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扩大基层民主,推进村民自治,是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民政部门作为负责村民自治日常工作的职能部门,一项重要职责是给党委和政府当好参谋助手,协调好上下左右各方面关系,形成推动村民自治工作的整体合力。从实际情况来看,各级民政部门在争取党委、政府对村民自治工作的宏观领导方面都比较重视,但在一些具体工作的协调上不同程度地存有重“内”轻“外”现象,就是注重了系统内部的上下沟通和行动,忽视了与有关部门的横向联系和配合。如在受理群众对违法问题的举报、申诉方面,对一些超出民政部门职权范围和自身无法独立查处的问题,不善于协调和配合乡镇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部门处理,而往往包办代替,虽然尽心费力,但有时难以使问题得到圆满解决,导致重复上访、多头上访、越级上访。再如到基层进行工作调研和督查时,习惯于在系统内部下达指令、调兵遣将,不善于协调人大、组织等部门一道行动,结果只能在有限的圈子里活动,难以多角度、多层次了解面上情况。事实上,由于种种原因,民政部门在指导村民自治工作中也有局限性,在某些方面靠单枪匹马去抓往往力不从心。拿村委会换届选举和村务公开来说,随着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比例的大幅提高和党支部在村民自治活动中核心领导地位的加强,如果离开了党委的支持和协调,仅凭民政部门的努力很难取得理想效果。因此,民政部门应更加注重与其他部门的协同合作,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机制等方式,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村民自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实现由管理向服务的转变。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的多样化,传统的管理模式已难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民政部门作为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重要部门,必须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实现由管理向服务的转变。一方面,要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让广大村民充分了解村民自治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他们的法治观念和参与意识;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的服务体系,为村民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例如,可以设立村民自治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与村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事务,如低保申请、医疗救助、法律咨询等,真正把服务送到村民家门口。同时,还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进“互联网+村民自治”模式,通过建立村民自治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在线办事等功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强化监督机制,确保村民自治工作的规范运行。村民自治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有效的监督机制。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村民自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进行。首先,要完善村民自治的监督体系,建立健全村务公开、财务审计、民主评议等制度,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其次,要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违反村民自治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纠正,严肃处理,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再次,要建立村民自治工作的评估机制,定期对村民自治工作的成效进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措施。此外,还应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等第三方力量参与村民自治工作的监督,形成多元化的监督格局,确保村民自治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四、创新工作方式,探索村民自治的新路径。随着时代的发展,传统的村民自治工作方式已难以满足新的需求。民政部门要敢于创新,积极探索村民自治的新路径,不断提升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一是要注重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引导和支持村民积极参与自治活动,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广泛听取村民意见,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二是要创新村民自治的组织形式,探索建立村民小组、村民理事会等新型自治组织,充分发挥其在村民自治中的桥梁纽带作用。三是要丰富村民自治的内容和形式,除了传统的村务公开、民主决策等内容外,还可以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增强村民的归属感和凝聚力。四是要加强村民自治的信息化建设,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村民自治工作的智能化水平,实现信息的快速传递和高效处理。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民政干部的能力素质。做好村民自治工作,关键在于有一支高素质的民政干部队伍。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队伍建设,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不断提升民政干部的能力素质。一是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要加强业务知识培训,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实地考察等方式,提高民政干部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三是要加强作风建设,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勤政为民的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形象。四是要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研究和总结,不断丰富和发展村民自治理论。村民自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不断研究和总结,以适应新形势下的新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注重理论研究,加强对村民自治工作的规律性认识,不断丰富和发展村民自治理论。一是要加强对村民自治实践经验的总结,及时归纳提炼出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经验做法,为其他地区提供借鉴。二是要加强对村民自治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三是要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村民自治模式。四是要加强学术研究,支持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开展村民自治相关课题研究,为村民自治工作提供理论支撑。
总之,做好村民自治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农村政策、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民政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村民自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不断提高指导村民自治工作的水平和效能,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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