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使命担当,落实“干部作风提升年”抓督查问责要求,推动县委安排部署的“九项重点工作”加强政治建设、打赢脱贫攻坚战、全力扫黑除恶、大力招商引资、加快重点项目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经济转型、提升民生福祉落实见效,现就发挥纪检监察监督职能作用,加强对“九项重点工作”日常监督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紧盯县委部署的“九项重点工作”,强化政治监督,加强日常监督,严肃执纪问责,构建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个全覆盖”监督格局,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保障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真抓实干,确保全县“九项重点工作”高效廉洁顺利实施,为我县加快转型发展、奋力追赶超越、重回全省十强提供坚强的政治纪律保障。
二、坚持原则
(一)坚持突出政治监督。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党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
(二)坚持监督第一职责。坚守“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定位,做深做细做实监督,聚焦“九项重点工作”,把监督的重点放在党委履行主体责任、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上,聚焦被监督对象的职责,加强对行使权力、履职尽责情况的日常监督。
(三)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不发现问题就是失职”,大力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紧紧围绕“九项重点工作”,着力发现工作问题、作风问题、腐败问题,推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预防问题,及时纠偏定向。
(四)坚持精准监督。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区分不同情况,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谈话提醒、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多种方式,既敢于动真碰硬,又注意方法策略,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加强对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组织学习,切实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2. 紧盯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政治建设、打赢脱贫攻坚战、全力扫黑除恶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听取汇报等形式,深入了解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执行。
3. 强化对县委“九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跟踪监督,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定期汇总分析工作进展,对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提醒,必要时启动问责程序,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二)深化日常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健全完善日常监督机制,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情况的监督,特别是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通过参加民主生活会、列席重要会议、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监督对象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2. 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探索建立“互联网+监督”平台,拓宽监督渠道,提高监督效率。通过大数据比对、在线监控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和处置违规违纪行为,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 加强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监督,督促被巡视巡察单位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定期报告整改进展情况。对整改不到位、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坚决追责问责,确保巡视巡察成果得到有效运用。
(三)严格执纪问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对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中阳奉阴违、弄虚作假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通过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2. 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腐败问题的惩治力度,特别是对扶贫领域、扫黑除恶、工程招投标等领域的腐败问题,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同时,注重源头治理,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从制度上堵塞漏洞,减少腐败机会。
3. 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的监督,确保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对于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的,要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确保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认真、充满活力。
(四)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案例研讨等形式,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使其成为纪法皆通的行家里手。
2.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通过定期自查、互查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
3. 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防止“灯下黑”。通过设立举报箱、开通举报电话等方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一律优先办理、严肃查处,确保队伍纯洁可靠。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九项重点工作”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确保各项监督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协作配合。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组织、宣传、政法、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联合检查等方式,加强沟通协调,共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注重总结提升。及时总结推广监督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完善监督机制,提高监督水平。通过编印工作简报、召开经验交流会等形式,促进相互学习借鉴,推动监督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总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为推动“九项重点工作”顺利实施,加快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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