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讲稿:学习了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失职的处分规定
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是各级党组织最根本的政治担当。《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失职行为作出处分规定。主要分为两种情形:《条例》规定,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给党组织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实践中,一些地方和单位存在落实“两个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不到底、层层递减等问题,危害不容忽视。比如,有的党员领导干部爱惜羽毛,不愿监督,对下属的错误言行不抓不管:有的担心下属出问题影响自己提拔,要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还有的则因为自身违纪违法,抓队伍腰杆不硬,放弃管党治党责任,导致“底下问题成串”。这些党员领导干部不敢亮剑,折射出的是政治站位不高、政治担当不足等问题,背离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要求。各级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要不断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在强化责任意识上下功夫。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坚定的决心、非凡的勇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全面从严治党的任务依然艰巨繁重,一些领域和环节仍存在薄弱点。为此,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始......
预览结束,免费获取全文或定制代笔此类文章!
请点击👉 mbgs777 👈联系老师
请点击👉 mbgs777 👈联系老师
- 上一篇:某区纪委书记任期述职述廉述德报告
- 下一篇:某支行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