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醒,坚定理想信念。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是我们抵御各种诱惑、保持清正廉洁的思想根基。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和形形色色的诱惑挑战,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特别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我们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迷失方向,不偏离轨道,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同时,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具体要求,查找自身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不足,及时整改,不断提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
二要严守纪律规矩,增强遵规守纪意识。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纪律建设,出台了一系列加强纪律建设的法规制度,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规范党员干部行为,维护党的形象具有重要意义。我们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认真学习、严格执行《条例》,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要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做到忠诚老实、光明磊落。
三要坚持勤俭节约,树立良好家风。家风连着党风政风,好的家风是抵御歪风邪气的重要屏障。近年来,一些党员干部因家风不正而陷入违纪违法的泥潭,教训十分深刻。为此,我们不仅要严格要求自己,还要加强对家庭成员的教育管理,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要带头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要注重传承红色基因,继承革命先辈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教育子女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努力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四要强化宗旨意识,密切联系群众。人民群众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也是我们工作的力量源泉。《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这要求我们无论身处什么岗位,都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以是否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时期,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我们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诉求,解决群众困难,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要积极践行群众路线,创新联系服务群众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五要加强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作风问题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毅力,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党风政风焕然一新,党心民心极大凝聚。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稍有松懈就可能反弹回潮。因此,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决心,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让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同时,要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鼓励和支持干部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六要深化反腐倡廉,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也是赢得党心民心的关键所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存量还未清底,增量仍有发生。因此,我们必须保持定力、久久为功,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深化标本兼治,推动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笼子,减少权力设租寻租空间。要加强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的有效机制,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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