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行为和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结合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要求,实行规范招生、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
二、基本原则
(一)县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小学坚持“户籍、就近、免试、划片、学位供给调配”招生原则;初中坚持“整班移交”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阳光招生”,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做到招生办法、招生范围、入学年龄、入学资格、登记时间、报名时间“六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两为主”(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两纳入”(纳入教育规划、纳入财政保障)和“三保障”(保障县城户籍学生入学、保障进城务工、经商和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原则。
三、招生办法
(一)入学年龄
城区户籍小学一年级招生年龄为6.5岁的适龄儿童(时间锁定在每年8月31日前达到6.5岁);
2. 进城务工、经商(外省、省内县外、县内一般经商)入城人员随迁子女入小学一年级入学享受城区户籍同城待遇,即小学一年级招生年龄为6.5岁的适龄儿童;
3. 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企业营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6-6.5岁(城市);
4. 非城区户籍小学一年级招生年龄为7周岁的适龄儿童;
5. 城区初中七年级学生实行学校辖区小学毕业生整体移交招生。
(二)招生范围
XX镇中心校招生范围:XX社区和大十字社区北部(XX西路以北,即以大十字为中心向北延伸至XX西路的区域)。该区域内所有适龄儿童均需在XX镇中心校就读小学一年级,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都能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
2. XX小学招生范围:XX社区南部及周边村落。考虑到这些地区的居住环境和交通条件,XX小学将采取灵活多样的招生方式,如设立临时报名点、提供接送服务等,确保所有适龄儿童能够顺利入学。
3. XX中学招生范围:XX镇中心校及周边小学的毕业生。为了保证初中的教学质量,XX中学将对所有报名的学生进行统一审核,确保每一位学生都符合入学条件。
四、招生程序
(一)信息发布
县教育局将在每年春季学期末通过官方网站、社区公告栏、学校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发布招生信息,包括招生政策、招生范围、入学条件、报名时间、所需材料等内容。同时,各学校也将组织召开家长会,详细解释招生政策,解答家长疑问,确保每位家长都能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二)报名登记
报名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6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时,家长需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儿童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登记。
2. 对于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的随迁子女,还需提供父母在本县的就业证明、居住证明等相关材料。对于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企业的随迁子女,还需提供企业证明文件。
3. 各学校将设立专门的服务窗口,为家长提供咨询和指导,确保报名过程顺利进行。
(三)资格审查
各学校将成立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报名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户籍信息、居住信息、年龄信息等。
2. 对于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学校将及时通知其家长,并说明原因。同时,学校将提供其他入学建议,帮助家长解决孩子的入学问题。
3. 审查结果将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公布,家长可以通过学校官网或现场查询的方式获取结果。
(四)录取通知
录取名单将在资格审查结束后一周内公布,家长可以通过学校官网或现场查询的方式获取录取结果。
2. 学校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被录取的学生及其家长,告知报到时间和地点。
3. 被录取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教育局将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各学校校长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招生工作,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二)加大宣传力度
县教育局将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对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每一位家长都能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同时,各学校也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家长会、宣传栏等形式,让家长充分了解招生流程和注意事项。
(三)严格监督管理
县教育局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于违反招生政策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四)完善服务机制
各学校要建立健全招生服务机制,为家长提供便捷的服务。如设立咨询服务热线、开通网上报名系统、提供接送服务等,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都能顺利入学。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学校要深刻认识规范招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学校要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压实责任。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招生工作有序开展。
(三)注重人文关怀
在招生过程中,各学校要注重人文关怀,关注特殊群体的入学需求。对于家庭经济困难、身体残疾等特殊群体的学生,要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确保他们能够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四)加强舆论引导
县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于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要及时妥善处理,避免引发负面舆情。同时,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招生工作的亮点和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通过以上措施,我们相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工作一定能够取得圆满成功,为全县适龄儿童提供更加公平、优质的教育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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