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检察等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现实举措,是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必然要求。今天召开这次会议的目的就是,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切实加强纪委与法检公部门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推动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政法保障。县反腐败暨大案要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县委加强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就是要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形成优势互补的反腐败工作格局。自去年调整充实县反腐败暨大案要案协调领导小组以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制定的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了工作例会和案件交班会,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联系,对一时期内的案件线索进行移交,成员单位之间共移交案件23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协调配合还不够密切,主要表现有:一是思想认识还有偏颇,未能充分发挥反腐败暨大案要案协调领导小组的整体性。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召集的会议不多,再加上平时工作各在各自单位,沟通交流不够,造成少数干部还存在各自为战的思想,对领导小组的协调配合的整体性认识还不到位。二是案件移交还有迟缓,各部门的主动性不强。纪委和法检公都是查办案件的专职部门,相互之间有区别,也有交叉,尤其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的犯罪案件时,一定要注意相互之间的案件移交,把握移交的时限和重点,及时移交,推动案件快速查结。三是凝聚查办案件合力不足,缺乏大要案的突破。目前为止,各成员单位,尤其是纪委和法检公部门还没有合力查办过案件,在这一点上仍然是空白,查办的案件也是以农村案件为主,缺乏对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的突破。
同志们,职务违法犯罪案件查办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和政策性,不仅关系到党的形象和威信,更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度。因此,我们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到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协作配合的重要性。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落实中央关于反腐败工作的各项部署,确保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不断巩固发展。
为了更好地推动我县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首先,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协作配合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加强协作配合的重要意义,坚决克服本位主义思想,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讨会等形式,加强沟通交流,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特别是对于重大案件的查办,要提前介入,共同研究,确保案件查处顺利进行。同时,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强化他们的法治观念和纪律意识,使他们在日常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监督。
其次,要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提升工作效率。要完善案件移送、信息共享、联合调查等工作机制,确保各部门在案件查办过程中能够无缝对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对于跨部门、跨领域的复杂案件,要成立专案组,集中力量攻坚克难,确保案件得到及时有效查处。同时,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为案件查办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再次,要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专业能力和水平。要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和政法队伍,注重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敢于担当作为的优秀干部。要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和政法干警的培训力度,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实战演练等方式,不断提升他们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同时,要关心关爱一线办案人员,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为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最后,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反腐败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取得的显著成效,展示我们党坚决惩治腐败的决心和勇气。要加大对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同时,要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总之,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是深化反腐败斗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努力开创我县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希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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