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油气输送管线等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市安委会关于《某市油气输送管线等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为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消除隐患,防止类似事故发生,区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3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油气输送管线等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全区范围内石油天然气(包含煤气)、危险化学品等各种易燃易爆品输送管线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排查隐患,彻底解决问题;深入自查自纠,全面堵塞漏洞,全方位夯实制度、科技、培训、管理、设备、现场等各项安全生产基础,致力于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整治重点
(一)查规划、选址和设计及总平面布置等情况。一查管道规划建设和选址是否符合城乡规划,与各类用地布局相协调,与城市防洪、道路交通以及地下管线、地下轨道交通等各类地下空间和设施相衔接;建设规划总体布局和选址是否符合相关城市规划规范、工程设计规范、安全规程等技术标准要求和遵循安全合理原则,考虑地形、地貌、工程和水文地质条件等合理规划并布局;二查线路选择是否满足《输油管道设计规范》中对避开地震、山洪及地质灾害区域的规定,确需穿越地震活动断层等区域的,是否采取了工程防灾措施;三查油气、危险化学品输送等管道是否与居民区、工厂、学校、医院、商场、车站等人口密集区以及建(构)筑物、铁路、公路、航道、港口、市政公用地下管线及设施、军事设施、电力设施、其他强腐蚀性管道及设施等有安全保护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四查是否存在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和氨、硫化氢等有毒气体、易燃易爆气体输送管道穿越公共区域的情况,是否采取了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在发生泄漏时能够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
(二)查建设施工和验收情况。一查油气输送管线等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是否依法履行了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等程序;二查施工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施工,是否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施工质量和安全是否得到有效保障;三查项目竣工后是否进行了严格的验收,验收过程是否公正、透明,验收结果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走过场的现象;四查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工程资料是否齐全、准确、真实,能否为今后的维护管理提供可靠依据。
(三)查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情况。一查油气输送管线等设施的运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明确了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职责,是否制定了详细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二查是否定期对管道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确保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三查是否严格落实了24小时值班制度,是否配备了足够的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响应、有效处置;四查是否加强了对沿线居民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了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形成了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五查是否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地理信息系统(GIS)、卫星遥感监测等,对管道进行全面监控,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
(四)查应急管理和社会责任落实情况。一查是否建立健全了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体系,预案是否科学合理、切实可行,是否涵盖了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并明确了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二查是否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查找不足之处并及时改进;三查是否建立了有效的信息报告机制,一旦发生事故能够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报告,争取最广泛的支援;四查是否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配合地方政府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妥善安置受灾群众,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和影响;五查是否注重与周边社区、企业、学校等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共同维护公共安全,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工作步骤
本次油气输送管线等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集中整治、总结提升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1月10日)。一是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二是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三是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分工;四是广泛宣传发动,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多种渠道,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1月11日至2月10日)。一是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对照整治重点,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摸清底数,建立问题清单;二是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能够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三是自查自纠情况要及时汇总上报,为下一步集中整治提供依据。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2月11日至3月20日)。一是区安委会将组织专业力量,对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复核,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二是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指定专人负责,跟踪问效,直至彻底解决;三是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四是对整治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树立典型示范作用。
(四)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3月21日至3月底)。一是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和做法,提炼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方法;二是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四是向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工作总结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将其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抽调精干力量,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
(二)强化协作配合。区安委会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合力。特别是涉及多个部门职能交叉的事项,要主动沟通对接,共同研究解决方案,避免推诿扯皮。
(三)严格督查考核。区安委会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范围,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注重舆论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要注意收集整理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方法,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总之,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扎实开展油气输送管线等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努力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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