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建引领多元共治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关于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中国的重大战略部署,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加快建设美丽乡村。现就党建引领多元共治,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立足农村实际,学习了“千万工程”经验,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善作善成、久久为功,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健全治理机制,明确重点区域,因地制宜实施治理管控,强化建设运维管理,走出一条新时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之路。
二、健全治理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鼓励建立县(市、区)政府主导、法人主体建设运维、部门监管、村民参与的污水治理机制。县级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组织整县谋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统筹考虑改厕和粪污收集利用,明确各部门、运行管理单位的责任,强化建设运维资金、用地用电及相关政策等保障,构建长效工作机制。2. 推动专业化运维。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积极引入专业化市场主体负责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并逐步实现市场化运作。同时,加强对专业运维公司的监督考核,确保污水处理设施高效稳定运行,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建立和完善第三方评估机制,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效果进行评价,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保证治理成效。
三、明确重点区域与任务
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确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点区域和主要任务。优先解决人口密集、环境敏感、经济条件较好以及旅游发展需求较高的村庄的生活污水问题。对于分散居住的农户,鼓励采取生态化、资源化的处理方式,如利用人工湿地、生态沟渠等自然净化系统,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在治理过程中,注重保护和恢复水体生态系统,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同时,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农村产业发展、生态环境改善、美丽乡村建设等有机结合,形成多效合一的综合治理模式。
四、强化技术支持与创新
加强技术研发与推广,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推广成熟适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鼓励和支持地方结合自身特点,探索适合本地条件的污水处理技术和模式,不断提高治理水平。建立技术交流平台,定期举办培训班和技术研讨会,加强技术人员培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此外,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智能化管理和监控,提高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
五、加大资金投入与政策扶持
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资金支持力度,将其纳入公共财政支出范围,确保必要的资金投入。探索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拓宽资金来源渠道。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给予税收减免、贷款贴息等支持。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优质服务提供商,提高项目实施效率和质量。同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防止浪费和挪用现象发生。
六、广泛动员社会力量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来。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增强农民环保意识,激发其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参与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中来,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良好局面。建立和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发动村民共同维护治理成果,实现共建共享。
七、加强监督考核与责任追究
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监督考核体系,明确目标责任,细化考核指标,定期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地方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地区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严肃查处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通过严格的监督考核,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总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社会共同努力。让我们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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