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对离任村干部的关怀,xx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村组干部补贴制度和基层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对离任村干部待遇构成、标准、发放形式实行了规范化管理。通过近几年的有效运转,调动了广大农村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积极性,解决了老干部的后顾之忧,充分发挥了村干部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主力军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贡献了力量。按照市委组织部离职村干部调研有关要求,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xx县离职村干部基本情况
xx县现有离职正职村干部3352人,其中党员172名,其中60岁-70岁的721人,70岁-80岁的480人,80岁-90岁的144人,90岁以上的17人,其中担任1-9年的845人,10-19年的303人,20-29年的171人,30年以上的33人。这些数据反映了我县离职村干部群体的年龄结构和任职经历较为丰富,他们在各自岗位上为农村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二、享受政策基本情况
(1)补贴对象。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条件为:曾担任满1年以上、正常离职卸任、现已年满60周岁、离职卸任后无违法违纪行为的村(社区)干部。
(2)起始年限。从新中国成立以来曾担任满1年以上、正常离职卸任、现已年满60周岁、离职卸任后无违法违纪行为的。
(3)负面清单。非正常离职,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村(社区)干部不在发放范围。
(4)发放标准。实行养老保险加任职补贴政策,按照任职年限每年加发5元补贴,即:基本养老金+(任职年限×10)/月。财政供养人员担任村(社区)干部的离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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