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引领提升基层群众自治“能量级”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城市居民小区作为城市基层治理的基本单元、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逐步成为城市基层党建的支点、各种社会群体的聚点、各方面利益关系的交点,其治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必须强化党建引领,不断提升基层群众自治“能量级”。
锻造组织队伍“重量级”,以“众志成城”之志,提升群众自治“势能”。“人心齐,泰山移”,基层党组织是城市基层治理的主心骨,要建强组织体系,健全“社区党委-小区党组织-楼栋党小组-党员中心户”一贯到底的组织链条,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进楼入户;要配强工作力量,选拔政治过硬、能力突出、作风优良的党员,将他们培养成基层治理的“领头雁”,织密党组织书记选育管用“经纬网”,夯实小区党员先锋模范“压舱石”,汇集各方资源参与治理“智囊团”,聚合“共驻共建”社会服务队伍,培育“红色志愿者”服务队伍,为基层群众自治提供强大“势能”。
跑出支撑保障“加速度”,以“夯基固本”之势,提升群众自治“动能”。“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推进党群服务阵地迭代升级行动,构建街道、社区、小区上下联通、开放集约的服务网络。通过整合各类资源,打造功能齐全、设施完备、服务高效的党群服务中心,使之成为居民休闲娱乐、教育培训、矛盾调解的重要场所。同时,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基层党组织有资源有能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探索建立多元投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社区建设,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良好格局。
激活治理创新“活力源”,以“改革破冰”之勇,提升群众自治“潜能”。“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基层党组织必须勇于担当、敢于创新,不断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治理模式。一是深化社区协商民主建设,建立健全居民议事会、业主委员会等自治组织,引导居民依法有序参与社区事务决策管理,提高居民自治意识和能力。二是推动智慧社区建设,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社区治理智能化水平,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三是加强社区法治建设,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居民法治观念,营造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四是注重人文关怀,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增进邻里和睦相处,构建和谐社区环境。
巩固成果提升“续航力”,以“久久为功”之心,提升群众自治“效能”。“非知之艰,行之惟艰”,基层群众自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持之以恒的努力。一方面,要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将基层群众自治成效纳入党建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定期开展评估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另一方面,要加强典型宣传推广,深入挖掘基层群众自治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媒体宣传、现场观摩等方式,扩大影响力和覆盖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此外,还要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基层群众自治相关法规制度,为基层群众自治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在推进基层群众自治过程中,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努力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通过党建引领,不仅能够提升基层治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还能有效激发广大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共同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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