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们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第二季度作为“问题整改落实季”,突出抓好中央省委巡视、201x年扶贫开发成效考核以及各级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新进展。去年以来,省委巡视向我县反馈问题5个,“问题整改落实季”反馈问题26个,均整改完毕。本次中央巡视反馈扶贫领域的问题涉及扬州县共5个方面11个小项,目前正在整改。对昨天下午市委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8个问题,正在制定整改方案。7月12日开展“扶贫问题整改月”集中活动以来,检查乡镇12个,发现问题277条,已通报所有乡镇(街道)对照整改。稳步推进黄河滩区脱贫迁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131栋安置楼主体基本完工,公共设施正在进行室内外装修,基础设施建设同步推进。4个村台全部完成淤沙吹填、台顶平整。居民迁建试点二期工程全部完工,正在进行室内外装修。居民外迁项目36栋安置楼主体通过验收,68栋正在建设。脱贫攻坚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与省市我县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和问题。一是扶贫车间没有完全利用。扬州县共建有扶贫车间405个,正常运营396个,闲置9个,闲置率为2%。二是部分已脱贫群众存在返贫风险。部分已脱贫群众增收途径没有大变化,收入不够稳定,存在返贫风险。由于低保识别标准和贫困识别标准存在差异,导致部分曾享受低保的贫困户今年没能享受低保,存在返贫风险。三是部分扶贫项目收益较低。由于个别项目前期论证不扎实,实施进度缓慢,还有个别项目出租价格低,群众受益少。四是黄河滩区脱贫迁建推进难度大。居民迁建试点和居民外迁项目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建设需要地方配套资金近2亿元,县财政压力大。滩区特困群众没有上级搬迁拆旧补偿资金扶持,搬迁拆旧难度大。五是扶贫资金监管不到位。存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风险防控措施不健全、运作不规范等问题。出现以上问题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原因,但更多的还是主观上努力不够。
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各项决策部署,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精准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首先,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级责任。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建立健全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制,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强化督查考核,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同时,要加大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整合各类资源,优化支出结构,确保脱贫攻坚资金投入到位。
其次,要精准施策,提高扶贫实效。针对扶贫车间利用率不高问题,要积极探索扶贫车间与当地产业发展的结合点,引进适合本地实际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增强扶贫车间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对于已脱贫群众存在的返贫风险,要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定期对已脱贫户进行回访调查,及时掌握其生产生活状况,一旦发现返贫迹象,立即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确保脱贫成果得到巩固。对于部分扶贫项目收益较低的情况,要加强项目论证和管理,确保项目实施科学合理、效益最大化。特别是要注重发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通过订单农业、股份合作等方式,将贫困户嵌入产业链条,实现利益联结,增加贫困户收入。
再次,要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地区发展条件。针对黄河滩区脱贫迁建推进难度大的问题,要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加大地方财政投入,确保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及时到位。同时,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建设任务。要统筹考虑滩区群众的长远生计和发展需求,科学规划安置区的产业发展、就业培训、社会保障等工作,确保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对于扶贫资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要建立健全扶贫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和程序,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最后,要注重激发内生动力,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要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引导贫困群众转变观念,树立自力更生、勤劳致富的思想意识。要加大技能培训力度,提升贫困群众的就业创业能力,帮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增强自身造血功能。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动员广大党员干部深入一线,与贫困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带领群众共同奋斗,早日摆脱贫困。
总之,脱贫攻坚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县上下齐心协力、共同努力。我们要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舍我其谁的责任感,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补齐短板弱项,不断提升脱贫攻坚的质量和水平,确保脱贫攻坚成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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