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质量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长远所需,也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当务之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法治人才培养的工作机制”。培养出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是建设同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要求相适应的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的题中应有之义,能够为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取得长足进展。高校作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主要阵地,为涉外法治工作输送了大批人才,但仍存在培养的人才数量相对不足、质量不适应实际需要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设计,整体谋划、统筹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各项工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思政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涉外法治人才既包括在国际组织、政府部门、企业、法律服务机构等从事涉外法律服务的实务型人才,也包括在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等从事国际法、国别法教学科研工作的研究型人才。涉外法治人才除了要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外,还需要具备较高的外语水平、跨文化沟通能力和国际视野。
为了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的发展需求,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必须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构建符合国际标准又具有中国特色的涉外法治教育体系。首先,要深化教育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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