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201x年,是全县打赢脱贫攻坚大决战的决胜之年,是决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中央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精神,是严格落实省、市、县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安排部署和省、市纪委监委深挖细查严肃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要求;坚持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忠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主业主责,严肃查处党员干部直接参与、幕后指挥甚至充当“保护伞”以及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的失职渎职等问题,是我们务必抓紧抓实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立足职责定位,积极主动作为,为扎实推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实效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我就进一步抓实抓牢县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提四点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突出主责主业,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立足政治机关职责定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践行“两个维护”,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本着“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育德”的原则,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下大力气深挖细查隐藏在黑恶势力背后的国家公职人员违法违纪、失职渎职、贪污贿赂案件,进一步增强主动性、提高自觉性,扎扎实实开展工作,努力取得专项斗争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新成效。
二是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排查。进一步发动群众,加大与政法、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通过“清廉XXX”“微XXX”“XXX长安网”等新媒体以及综治维稳宣传月、普法宣传日等活动,广泛宣传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举报范围、内容和方式,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同时,建立健全线索收集、分析、移送机制,确保每一条线索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特别是对于那些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线索,要迅速启动调查程序,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此外,还要注重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坚决打击报复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让人民群众敢于发声、勇于举报,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的监督,特别是对那些易发多发涉黑涉恶问题的地方和单位,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对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要严肃追责问责,以铁的纪律保障专项斗争顺利推进。同时,要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探头”作用,加强对驻在部门的监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四是深化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巩固扩大专项斗争成果。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的同时,要注重从源头上治理涉黑涉恶问题,推动建立完善预防和惩治涉黑涉恶腐败的长效机制。要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查找制度漏洞,健全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防止问题反弹。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同时,要强化警示教育,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涉黑涉恶腐败的危害性,自觉做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此外,还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及时报道专项斗争进展和成效,积极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扫黑除恶的良好舆论氛围。
五是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确保能够适应新时代的要求。要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增强履职尽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能力和水平,确保能够有效应对复杂多变的工作局面。要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严守保密纪律,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要强化内部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确保纪检监察队伍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忠诚可靠。
同志们,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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