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省市有关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XX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实施方案》工作安排,制定本计划。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深化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推动权责清单同“三定”规定和政务服务事项有机衔接,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强化政府部门主体责任,及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直各部门)
2. 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持续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问题自查自纠,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局)
3.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4. 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深化电子证照推广应用。推动“无证明办事”服务扩面提质,推进“居民码”“企业码”应用,推行“免证办事”。(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5. 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投资项目审批集成办理,压减全流程审批时限。(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住建局)
6.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强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统筹运用,着力提升监管效能。(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
7. 强化审管衔接,完善审管联动机制和审管互动平台。(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8. 实施政务服务“双全双百”提升工程,推进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试点,持续推出“高效办成一件事”标准化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确保文件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维护法制统一。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机制,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文件及时废止或修改。(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
2.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建立健全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
3. 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支持和服务。加强对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培训和管理,提升其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过程公开透明。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的重大决策,通过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
2. 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知名法学专家和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加强法律顾问的管理和考核,确保法律顾问队伍的专业性和权威性。(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3. 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监督,建立决策执行情况跟踪反馈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决策执行中的问题。强化对重大行政决策的监督检查,确保决策得到有效落实。(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委员会)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减少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效率。推进跨部门综合执法,探索建立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实现行政执法资源的优化配置。(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编办)
2. 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明确执法流程和标准,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合法、公正、透明。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公开行政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可追溯、可核查。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委员会)
2. 推进政务公开,扩大政务公开范围,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信息中心)
3. 加强审计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审计力度,促进政策落实和资金安全。建立健全审计整改机制,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制度,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提高行政复议质量和效率。建立健全行政应诉工作机制,积极应对行政诉讼案件,依法履行应诉职责。(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
2. 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推广“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矛盾纠纷解决渠道。(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
3. 加强信访工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建立健全信访事项网上受理、办理、反馈机制,提高信访工作效率。(责任单位:县信访局)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定期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和培训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司法局)
2. 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司法局)
3.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估机制,客观评价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司法局)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XX县将进一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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